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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区城管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8-11-09
名称: 冷水滩区城管局新增的两项权力事项
文号 :    
冷水滩区城管局新增的两项权力事项
2018-11-09           来源: 区城管执法局 【字体: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冷政发﹝201817号),区城管局新增的两项权力事项。

冷水滩区城管局新增两项权力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别

实施依据

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2

对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六条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建设施工场地应当严格遵守相关作业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实行围挡作业,按照相关规范设置围挡、防护设施、夜间照明装置;()对施工场地进出路口和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将泥浆和渣土等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处置;()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扬尘污染。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运输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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