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30021/2026-00874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凤凰街道 发文日期: 2026-02-17
名称: 凤凰街道办事处关于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文号 :    
凤凰街道办事处关于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026-02-17           来源: 凤凰街道 【字体:   打印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公共安全隐患,确保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对凤凰街道全域全时段实行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凤凰街道全域禁放、禁售烟花爆竹。二、凤凰街道办事处将成立由派出所、城管执法分局参加的专门巡查队伍,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三、违反规定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进行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严重污染空气。与此同时,有害气体还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时由于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宝贵的资源纸张、化工原料都燃放掉,同时也污染环境,占用大量城市公共资源。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春节将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为了营造祥和、绿色的春节环境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