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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6-01917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6-04-28
名称: 永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告
文号 :    
永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公告
2026-04-28           来源: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9:00在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召开了永州市中心城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代表意见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修改意见

采纳

情况

修改结果

零陵区政府

(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建议土地价格普遍下调;乡镇商服、居住用地价格保持与上一轮水平不变或下调。

部分采纳

适当下调了商服、居住用地价格,控制工业用地涨幅;部分乡镇价格微下调,考虑原乡镇基准地价水平不高、土地成本上升及与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衔接等,大部分乡镇基准地价与上轮相比仍呈上涨趋势。

冷水滩区政府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建议复核新建道路沿线及滨江新城等区域土地级别,并建立重点片区动态微调机制。

部分采纳

已对路线价区段进行核实与调整;动态微调机制暂未采纳,更新遵循三年一周期的更新频率,不宜实时调整。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议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与上一轮持平或微调,以保持招商引资政策连贯性。

采纳

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上涨幅度已控制,呈小幅上涨,兼顾土地成本上升与政策连续性。

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议下调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采纳

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上涨幅度已控制,呈小幅上涨,兼顾土地成本上升与政策连续性。

永州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调整基准容积率;滨江新城的居住用地全部为五级;增加土地租赁参考价。

部分采纳

综合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各用途、区域平均容积率及近三年土地市场中各出让地块的容积率,将商服、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整体下调;滨江新城的居住用地已全部调整为五级;土地租赁价格体系复杂,缺乏数据支撑,暂不将租赁参考价纳入本轮成果。

永州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建立基准地价动态微调机制;调整基准地价基准容积率。

部分采纳

根据规程要求,现阶段采用定期全面更新模式;已将商服、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整体下调。

永州金典天元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建议区分工矿与仓储用地价格,并增加租赁价格。

未采纳

二者在地价影响因素修正体系和级别划分基准上基本一致,不具备显著的地价差异基础,合并评估更符合现行体系。

湖南潇湘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建议商服、居住用地地价降幅应更大,与房价降幅匹配;工业用地涨幅应降低或保持。

采纳

商服、居住用地已适度下调;工业用地涨幅已控制。

永州市房地产联合会

建议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下调。

采纳

居住用地基准容积率由2.6-3.6调整为2.4-3.1。

湖南省佳新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降低基准地价和容积率。

采纳

地价与容积率均已适度

下调。

永州市人和仙聚和仙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基准地价和容积率下调以符合市场行情。

采纳

地价与容积率均已适度

下调。

永州经济开发区冷水滩

片区

建议工业用地价格三年内不超过20万元/亩,并考虑容积率提高对价格的影响。

采纳

工业园区工业用地价格已调整至18.3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标准已衔接。

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询问园区地价确定与参考依据。

采纳

成果已涵盖该区域,地价级别与范围在成果中已明确。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建议做好新旧成果衔接,平稳过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采纳

成果已综合考虑市场、政策与横向对比,确保合理衔接。

本公告依据次听证会听证笔录及意见研究结果制定。本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需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待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实施后正式公布实施。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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