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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1-0048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1-12-14
名称: 关于发布永州市2014年第四批次(地块三)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文号 :    
关于发布永州市2014年第四批次(地块三)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2021-12-14           来源: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 【字体:   打印

关于发布永州市2014年第四批次(地块三)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永州市2014年第四批次(地块三)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通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油榨头社区、岚角山社区具体位置项目勘测定界图

、征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永州市2014年第四批次(地块三)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征地现状

征地总面积为13.872977公顷。其中:油榨头社区5.376638公顷(水田5.376638公顷);岚角山社区6.303067公顷(水田5.832671公顷、林地0.470396公顷);永州大道景观带弃土场1.658607公顷(已征1.658607公顷);永州大道绿化景观带0.534665公顷(已征0.534665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及中心城区征地补偿片区划分的通知》(永政发〔2021〕9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二)青苗、农业附属设施、农村村民住宅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9〕4号)规定执行。岚角山街道油榨头社区、岚角山社区属于I区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列表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

地类

面积(亩)

综合地价区域划分

补偿标准(元/亩)

地类修正系数

补偿单价(元/亩)

补偿金额(元)

岚角山街道油榨头社区

水田

80.65

I

71190

1.2

85428

6889768.2

合计

I

71190

6889768.2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

地类

面积(亩)

综合地价区域划分

补偿标准(元/亩)

地类修正系数

补偿单价(元/亩)

补偿金额(元)

岚角山街道岚角山社区

水田

87.49

I

71190

1.2

85428

7474095.72

林地

7.06

I

71190

0.8

56952

402081.12

合计

I

71190

7876176.84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被征收土地在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内,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安置,并按相关规定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房屋征收安置方式为货币补偿安置或者安置房安置。

六、其他事项

(一)该项目由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征地段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与被征地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具体约定征地补偿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二)本通告的公示期为30天,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示期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到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经确认或公证的调查结果为准

(三)对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在本项目拟征收土地》发布之后抢搭、抢建、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请在本通告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州市冷水滩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如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联系人:刘翔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18974658412

特此通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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