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167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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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在局二楼拆迁人口安置办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凤凰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复审会议,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区征收办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根据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111地块项目(25人)、天龙路项目(5人)、月岩路项目(3人)、2014年第一批次地块四项目(7人)、轻纺产业园项目(8人)共计48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复审审核,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通过人员名单(35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提交终审。
(一)111地块项目(2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匡炳元户3人:匡晓玲、穆锦妍、穆锦程
2.熊元清户1人:熊鑫
3.朱龙林户1人:朱龙林
4.熊宏峰户2人:熊宏峰、唐小云
5.熊月生户2人:熊月生、张玉娥
6.熊花智户2人:熊花智、陈月娥
7.熊宏云户1人:熊宏云
8.熊翠玲户5人:熊翠玲、熊伟、李琴、熊思语、熊煜宁
9.熊建国户4人:熊建国、王红梅、熊侦、熊莉
(二)天龙路项目(2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邹丹依户2人:邹丹依、陈芮萱
(三)月岩路项目(1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熊忠元户1人:吴子怡
(四)2014年第一批次地块四项目(3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熊忠寿户3人:熊忠寿、刘满玉、胡翠英
(五)轻纺产业园项目(8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熊宏领户2人:熊宏领、席金娥
2.熊运清户2人:熊运清、何春娥
3.熊长安户4人:熊长安、周艳平、熊佳微、熊敏杰
二、待定人员名单(2人):
月岩路项目(2人)
熊忠元户2人:顾国华、顾丽丹(进一步核实)
三、不通过人员名单(11人):
(一)111地块项目(4人)
1.冯春玉户3人:冯春玉、熊忠燕、熊忠誉(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熊花智户1人:熊四军(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二)天龙路项目(3人)
邹四清户3人:邹四清、胡六英、邹文杰(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三)2014年第一批次地块四项目(4人)
熊伦户4人:熊伦、罗小芳、熊逸轩、熊逸晨(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
受理举报单位: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二楼215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伍0746-8366263受理邮箱:lstgtj@126.com
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征地拆迁事务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