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192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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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资格终审结果公示(第一百八十七次)
二0二六年六月十二日,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在局三楼小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仁湾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安置资格终审会议,区农业农村局、仁湾街道、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区征收办、项目指挥部、村(社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根据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对仁湾街道湘雅医院项目(1人)、仁湾街道潇湘大道项目(2人)、仁湾街道湘江西路项目(1人);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仁湾街道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12人)、仁湾街道天绘北斗项目(1人)、仁湾街道香格里拉二期项目(1人)共计18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通过人员名单(11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湘雅医院项目仁湾辖区(1人)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1.李仍红户1人:郑家秦
(二)湘江西路项目仁湾辖区(1人)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3〕28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17万/人1.张街林户1人:唐瑞波
(三)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仁湾辖区(7人)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1.李海燕户2人:李海燕、唐嘉恒2.王丽平户2人:王丽平、李婷3.李景锋户2人:李那、钟宇恒4.李力户1人:李子龙
(四)天绘北斗项目仁湾辖区(1人)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1.周博户1人:周嗣童
(五)香格里拉二期项目仁湾辖区(1人)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1.邓再生户1人:胡嘉霓
二、不通过人员名单(7人)
(一)企业服务中心二期项目仁湾辖区(5人)1.李景锋户4人:李景锋、何下英、李文韬、李倩(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2.李翱翔户1人:李杨濠(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出生)
(二)潇湘大道项目仁湾辖区(2人)1.杨晓红户2人:彭仪贞、彭诗晗(用地安置已到位)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2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2日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二楼215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伍0746-8366263
受理邮箱:lstgtj@126.com
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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