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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0503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高溪市镇 发文日期: 2025-08-15
名称: 高溪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水滩区高溪市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    
高溪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水滩区高溪市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5-08-15           来源: 高溪市镇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高溪市防汛应急预案

高溪市镇地处冷水滩区中北部,东与上岭桥镇隔河相望,南与凤凰、珊瑚办事处交界,西与牛角坝镇接壤,北靠黄阳司镇,镇区距中心城区约10公里。全镇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166个村民小组,4652户,总人口为1.8万余人。行政区域面积81.8平方公里,林地面积7.027万亩,森林蓄积量18.1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5.3%耕地面积21973亩,镇内多丘陵,芦洪江、石溪江等大小河汇合于湘江。小二型水库10座、骨干山塘161,地质灾害点8渡口1个、载客渡轮1艘,沿河低洼村5

一、组织指挥

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成立高溪市镇防汛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

   问:贺玲玲 镇党委书记

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职责: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全面负责指挥灾情处置工作,当气象部门发布涉及本辖区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落实“A、B 角”工作制,其中一人坐镇值班室指挥调度,另一人深入风险和灾害最严重区域靠前指挥。

1.综合协调组。组长:杨芳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防汛领导),副组长:伍佳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管防汛领导),成员:党政办、基层党建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

职责:负责实时掌握汛情、灾情、工情和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情况,协调各方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和统计受灾数据并上报。

2.抢险救援组。组长:何钢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应急领导),副组长:罗松(镇应急站站长),成员:镇应急救援队、所在村(社区)应急救援队和供电所人员。

职责:负责抢救、保护遇险人员和重要物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排险、除险。

3.警戒疏散组。组长:熊智武(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政法领导),副组长:陈清荣(派出所所长),成员:派出所干警、执法大队、各村辅警。

职责:负责高风险点群众转移,负责低洼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和交通管制,负责抢险救援道路畅通。

4.医疗救护组。组长:伍小军(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管卫健领导),副组长:刘默珂(副镇长、分管社会事务工作),成员:卫生院、所在村(社区)村医。

职责: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急救药品、急救设施、器械进行现场伤员紧急救护和住院救治工作。

5.后勤保障组。组长:吴慧珍(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财政领导),副组长:曾慧敏(财政所长),成员:财政所、民政办、供电所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避难场所搭建帐篷,提供电力、饮水、餐饮、交通工具,安置受灾人员,恢复生产等善后,为救援队伍和人员提供物资和生活保障。

二、预警行动

预警级别

对应

预警

预警行动

蓝色

黄色

1.气象部门发布涉及本辖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要通过广播、微信群、短信等渠道向全体居民发布预警信息,明确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和预计持续时间,安排应急队伍(民兵、志愿者)待命,重点防范道路积水、树木倒塌等次生风险。

2.气象部门发布涉及本辖区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镇分管防汛领导在岗值班,加强指挥调度,部署防汛工作;

3.镇应急办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及时传送预警信息,加强风险监测;

4.村委会将预警信息及时传送到全村人员,安排人员到高风险点巡查;

5.镇、村两级准备雨衣、雨伞、帐篷、锣鼓、喇叭、广播、口哨、手电筒、警戒线、皮筏艇、冲锋舟等物资,落实铲车、挖机等救援装备;

6.镇、村两级救援队伍集结待命,进入应急状态。

橙色

红色

在蓝色、黄色预警行动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气象部门发布涉及本辖区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镇长在岗值班,镇分管防汛领导带队前置到受威胁的区域;当气象部门发布涉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书记、镇长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措施;

2.镇、村(社区)同时启动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3.通过村村响广播、微信、紧急鸣锣、拉响警报器等方式对预警信息进行密集传送,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组织人员逐户通知传送;

4.组织村应急救援队员提前清理河道、沟渠和水库溢洪道堵塞物,确保排洪顺畅;

5.限制易受突发性事件危害的场所;

6.中止易受突发性事件危害的活动;

7.组织高风险点开展紧急疏散应急演练;

8.对受影响较大的学校、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三停(停课、停业、停集会)”措施。

三、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

响应条件

响应行动

初判下列条件之一:

1.雨量监测24小时降雨量在50毫米以上150毫米以下且强降雨仍将持续;

2.湘江高溪市段发生超警戒水位(95.5米)的洪水;

3.本辖区小二型水库、骨干山塘发生险情,威胁本镇村民生命安全;

4.降雨量虽不足100毫米,但多日连续降雨导致土壤含水量高,发生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5.因暴雨致地质灾害,发生1-2人重伤(失踪、被困);或需转移安置50人以内;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灾害事故;

6.上级专业部门发布危及本镇的红色预警。

1.镇长亲赴现场指挥调度,按照防汛抗灾“九个方面机制”要求,重点做好汛期 6 小时预报、3 小时预警、1 小时叫应递进式短临预报预警信息传递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2.带片领导、分管防汛领导深入受灾点,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3.镇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和村(社区)全部进入应急状态,24小时在岗在位,按职责分工投入抢险救援;

4.组织应急力量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受威胁人员,封锁危险区域,划定警戒区;

5.组织镇、村干部、党员、组长、志愿者,“一对一”“户帮户”及时、迅速、安全转移重点人群(老弱病残孤寡幼),确保“不漏1户、不漏1人”;

6.启用安置点,安置撤离群众的临时生活;

7.低洼积水路段设置警示牌,由村辅警、交通劝导员负责值班值守,实行交通引导;

8.各渡口停止水上交通;

9.组织切坡建房地、地质灾害点、危旧房屋、河堤、水库、山塘、重点施工场所等高风险点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巡查排查,及时发现、报告、处置险情;

10.密切关注沿河、溪、沟水位上涨情况,防范小流域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初判下列条件之一:

1.雨量监测24小时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且强降雨仍将持续;

2.湘江高溪市段发生超历史水位(100.2米)的洪水;

3.本辖区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坝,威胁本乡镇村民生命安全;

4.因暴雨致地质灾害,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失踪、被困);或需转移安置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灾害事故。

在二级响应行动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书记负责现场协调指挥;

2.请求上级调派应急救援队伍和其他乡镇专业队伍跨区域支援;

3.发布命令,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拆除或迁移妨碍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四、高风险点应急处置要点

(一)高风险点

1.切坡建房户、危旧房屋、临时厂棚、地下室;

2.地质灾害点;

3.病险山塘水库、险工险段;

4.沿河无防护堤低洼低洼段(过去涨洪水经常被淹的村庄、住户);

5.重点施工场所(施工人员多、易积水,施工面无有效支撑易滑坡);

6.急弯陡坡路段;

7.户外电力设施。

(二)预防要点

1.预防措施:切坡建房户、地灾害点应采取边坡治理、引水,降低滑坡风险;危旧建筑、急湾陡坡、户外电力设施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固支撑(护栏),防止倒塌或道路交通事故;病险水库、险工险段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治理、加强巡护,杜绝决堤或溃坝;沿河低洼地段、地下室、重点施工场所应设计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演练,熟悉人员转移路线。

2.禁止行为:暴雨红色预警后,施工场所禁止继续施工;湘江水位超97米警戒线后,禁止沿河低洼地带人员居住。

(三)处置要点

1.收到蓝色、黄色预警后,镇、村两级迅速将预警信息传送到高风险点;

2.收到橙色、红色预警后,镇、村两级迅速派员组织高风险点群众转移,组织转移高风险点重要物资,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巡守;

3.发生险情时,组织群众迅速向安全路线撤离;

4.如已被围困,引导群众尽量选择高地或高处避险,等待;

5.疏散过程注意避险,确保安全。



冷水滩区高溪市镇防汛应急救援指挥部


      贺玲玲    党委书记

    挥:    党委副书记、镇长

    挥:熊智武    镇党委副书记

伍小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昭君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芳黎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雷渊雄   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何钢桥    党委委员、副镇长

伍佳琦    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慧珍    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刘默珂    副镇长

黄华军    人大副主席

陈清荣    派出所所长

曾慧敏    财政所所长

     员:秦昌发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司法所所长

唐文国    卫生院负责人

陈建华    自然资源所所长

宋宏波    黄阳司供电所所长

蒋春柏    马坪供电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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