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350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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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关于转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2025年6月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对我省秸秆禁烧、限烧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定。
冷水滩区行政区面积1217平方公里,辖区耕地总面积46.4万亩,属于Ⅲ类禁烧管控分区。根据方案要求,冷水滩区禁烧区耕地面积38.1万亩,限烧区耕地面积8.3万亩,全区禁烧耕地比例为82.03%。
特此通知。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2025年6月11日
相关附件:湘环发〔2025〕4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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