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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3545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发文日期: 2025-12-22
名称: 关于公开征求《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号 :    
关于公开征求《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12-22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公开征求《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请谨慎引用:该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失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区拟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听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奖励办法内容,现将《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或建议需实名提交。

一、征集时间

20251222日至20251228

二、征集方式

发送至电子邮箱:lststhj@163.com

联系电话:15074662010

附: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20251222
附件1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请谨慎引用:该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失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冷水滩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燃禁放范围。

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从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点)监管。限放区内,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禁止燃放。

禁放区为:

凤凰街道(全域)、梧桐街道(全域)、菱角山街道(全域)、肖家园街道(全域)、梅湾街道(全域)、杨家桥街道(全域)、曲河街道(全域);

珊瑚街道(桃李坪村洛湛铁路以东的区域、珍珠塘洛湛铁路以东的区域,马坪开发区水汲江大道以南的区域,龙家岭村、水汲江村、凌云社区、长冲社区、古塘社区);

岚角山街道(除春光村、五口井村之外的全域);

仁湾街道(高新村洛湛铁路以东的区域,长丰社区、舜皇社区、横冲社区、袁家村、青草铺村);

上岭桥镇(枫木塘村、龙庆塘村、芹菜塘村、雷发庄村、上岭桥村、马坪里村、东站村)。

限放区为:

珊瑚街道(桃李坪村和珍珠塘洛湛铁路以西的区域,马坪开发区水汲江大道以北的区域,马坪村);

仁湾街道(高新村洛湛铁路以西的区域,红星村、华南村、罗建村、东冲村);

岚角山街道(春光村、五口井村);

上岭桥镇(阳山观村、双牌楼村、湘江村、青山村、沿河村、香花坝村、大塘乾村、东村、团结村、双坪村、仁山村、上岭村、渲溪村、古塘村、明塘村、天子岭村、龙门村、楼子房村、竹山桥村、潮水村、三大桥村)。

二、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各级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做好领域和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强化宣传引动,营造浓厚范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部门监管执法。城管、公安、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营造全面严管态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19”城管服务热线。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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