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309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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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示
我市持续晴朗、弱风天气,且存在风向转换,利于颗粒物累积与臭氧生成,叠加区域渗透影响,预计我市颗粒物浓度将有所上升且臭氧浓度较高,建议今日夜间至明日重点加强颗粒物与臭氧的协同管控:
1.持续严管近源。持续严管严控国控点位周边污染排放源,焚烧等突发源要即发现即处理,同时持续加强油烟直排监管。重点为点位1公里内,避免近源排放导致数据大幅度突升。
2.加强今日晚高峰与明日早高峰移动源管控。重点加强凤凰路、春江路、零陵北路、翠竹路、逸云路、育才路、徐家井路、潇水路等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同时严格落实现行的重型货车绕行、限行要求,减少臭氧前体物排放。
3.强化道路、工地增湿降尘。全天候开展洒水作业,【全面开启道路雾炮、喷淋等降尘增湿作业】,10-19时加大洒水、雾炮作业频次,道路洒水、雾炮作业较日常至少增加2次。保持路面和周边绿化带润湿,减少沥青路面挥发、植物蒸腾。(注意雾炮车不要驶入禁区)。同时日间【所有开工工地及堆场雾炮车、洒水车、雾喷设施等全部启用,不间断作业】。督促开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八个必须”要求,确保施工无扬尘、道路不起尘、泥巴不上路、车辆不落土、黑烟机械不作业。
4.强化臭氧前体物管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明日将墙体粉刷、绿化修剪、装卸油以及露天晾晒、堆放涉VOCs排放的涂料桶、溶剂桶等涉气作业错峰至19时之后。加强中心城区内涂料油漆、喷涂印刷、汽修等涉VOCs企业和水泥、石灰窑炉等涉氮氧化物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严禁废气直排,露天作业。
5.强化企业监管且在条件允许下削减排放量。今日夜间我市弱北风主导,且部分时段仍存在西北风,建议持续加强3+2重点区域高架源企业管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西北方向的神华火电厂与红狮水泥排放量大,我市受其输送影响大,建议在保障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的前提下,强化末端治理,压减生产负荷,减少颗粒物、氮氧化物以及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