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4311030021/2020-00088 分类: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1-22
名称: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2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 【字体:   打印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州市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2020年工作计划等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11日起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网站(http://www.lst.gov.cn/lsthbj/lstbmindex.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办公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北路110号,邮编:425000,联系电话:0746-8413602,电子邮箱:lsthbj@163.com)。

1、概述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编制了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途径,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永州日报、红网、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34条,其工作动态类72条、公示公告类163条、财政信息类1条、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5、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向区政府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经认真办理,现已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2

 2

规范性文件

  1

 3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1

 5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5

 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速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明确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岗位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条例》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加大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拓宽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