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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18-10-11
名称: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的通知
文号 :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的通知
2018-10-11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农科园)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

为庆祝建党97周年,进一步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的通知》(永组通〔201824号)精神,经报部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员“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为活动主题,把促进党员自觉履职尽责,服务发展、服务群众贯穿主题实践活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焕发激情,改进作风,为全力推动永州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内容

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开展活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突出特色、主动作为,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

1.亮身份。全体党员要做好党员徽章的规范佩戴,在参加组织生活、出席重要会议、开展志愿服务、履行窗口服务、依法执行公务等重要庄严场合,必须佩戴党员徽章。大力提倡日常工作、平常生活中佩戴党员徽章。对有一名以上党员的家庭,在家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共产党员家庭”标牌。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组织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岗等岗位平台,展示优秀党员风貌。

2.践承诺。严格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制度,每个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承诺践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的党员以及流动党员,既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承诺践诺活动,根据自身实际,作出主动联系群众的公开承诺,每年为群众办1-2件实事,还要向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报到,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主动联系服务身边群众。农村和社区党员要积极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可行,紧密结合岗位实际,便于接受监督,抓好落实,防止承诺内容不切合实际或空泛无物,造成形式主义。党支部书记的承诺书交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党员的承诺书交所在党支部审核。承诺书经审核通过后,通过设置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或印制承诺名片、制作承诺桌牌等,向党员和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3.当先锋。党章中规定,党员要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都要时刻以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升党性修养。要牢记职责使命,攻坚克难,乐于奉献,结合自身实际,在建设品质活力新永州中主动担当作为,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顶梁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排头兵、脱贫攻坚的主心骨。各级党组织要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和载体,让广大党员有职、有责、有位、有为,真正让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三、活动要求

深入持久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精心组织,扎实有效的把活动开展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严格落实责任,精心谋划部署。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强化督查指导,推动活动有效开展。

2.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活动与支部主题党日、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融入日常,贵在经常。与推动本地本单位重点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以活动促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以群众是否满意检验活动开展成效。

3.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把活动落实情况与“七一”前后的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对开展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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