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245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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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安排,切实加强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着力解决涉企执法中存在的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不公等问题,切实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成立工作专班
区教育局成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局长秦功旭任组长,副局长黄冰任副组长,政策法规与学校安全管理股、职成股、人事股、办公室、民审股、基础教育股、校车办、考试中心、体卫艺股、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政策法规与学校安全管理股,屈芬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三、征集时间及内容
2024年以来,冷水滩区教育系统执法监督人员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如下:
1.执法主体与权限:严格依法依规确定执法主体资格,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执法过程中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
2.执法程序与行为:规范执法流程,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执法中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存在以下行为:(1)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2)涉企罚款未依据法定标准及程序,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或提高额度;(3)涉企收费项目不合法、不合理,违规收费;(4)以各种名义摊派费用或强制企业捐赠、赞助等。
3.执法检查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除特殊情况外,对同一企业的同类执法检查原则上合并进行。存在以下行为:(1)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过程中态度蛮横、行为粗暴,不文明执法;超出必要限度实施执法行为,对企业造成不必要损失;将执法作为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的手段,以罚代管、以罚增收。(2)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涉企执法监管中存在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致使企业财产权益受损、经营受阻;对已生效的执法决定拖延执行,影响执法权威和企业权益。(3)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在执法过程中,因关系、人情因素对不同企业区别对待,办人情案、关系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企业财物、接受宴请或其他利益,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搞吃拿卡要、利益输送。(4)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执法人员在对涉企检查中发现问题后未及时立案、依法依规处理,出现搁置不理或拖延处理导致问题恶化的现象;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不畅通,响应不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时相互推诿扯皮。
4.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主要包括:(1)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2)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该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的问题等。
5.执法监督与问责:加强对涉企执法行为的监督,对违规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严肃问责,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监督举报方式
专项行动期间,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问题。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企业如遇到违规执法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投诉电话:0746--8219385
电子邮箱:452399512@qq.com
邮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550室(注明“涉企执法投诉”)
五、注意事项
1. 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2. 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我局将对投诉信息严格保密,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