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0-0014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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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登记需填写《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你知道吗?
为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自2019年9月以来,对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每人发放一份《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要求当事人填写、确认签字。
据悉,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二)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的,按照2018年2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予以惩戒,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失信当事人承担。
截至今年4月份,该婚姻登记处已发放填写“告知书”5000余份。《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的填写,在提升市民对个人信用的重视、“警醒”、遏制婚姻登记故意“弄虚作假”等方面起到了较好作用,当事人普遍表示认同和接受。(通讯员:蒋亚兰、姜梅曼)
一名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正在“告知书”上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