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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5-29
名称: 冷水滩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    
冷水滩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9-05-29           来源: 冷水滩区民政局 【字体:   打印

冷水滩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永州市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区两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德治、法治、自治“工作村为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区开展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乡村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层党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乡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内容

以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街道”)为单位,以开展村级组织夯实提升行动村级民主制度健全行动村级公共服务完善行动村民自治实践深化行动实验示范单位创建行动”五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实施乡村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一)开展村级组织夯实提升行动

1.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集中开展软弱涣散村摸底排查和专项整治。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制度,大力选拔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外出创业成功人士、经济能人、新乡贤担任村干部尤其是村党组织书记。探索农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发展路径,推动乡村治理人才振兴。创新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党建联络员、民情服务员,先聘任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换届时依法选举为村“两委”成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2.健全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每个建制村都拥有面积达标、功能完备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人口较多且居住相对集中的村民小组(自然村)设立村民服务站。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布局,坚持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活动空间最大化,保证有50%以上的面积用于村民服务活动。遏制村干部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从严整治村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超标现象。全面开展村务减负增效,开展“乱挂牌”“万能章”专项治理。大力开展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集党务、村务、政务、商务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党务村务网上公开、便民服务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3.加强村“两委”班子履职能力培训。大力实施“头雁培训计划”,采取区级负责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村支书和村主任集中培训、乡级日常教育培训村“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分类抓好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职能力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探索依托党校、高校建立培训基地,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效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4.加强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开展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推动村级组织振兴,扩大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5.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探索在有条件的乡镇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每年孵化培育2-3家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老年协会备案登记,推动老年协会规范化发展。力争全区每个村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6.推进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建设。组织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项目,依托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关爱保护、为民服务、城乡社区建设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建设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室,统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精准扶贫等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推进慈善超市建设,探索在有条件的乡村建设慈善超市。开展扶贫助学、困难帮扶、关爱“三留守”人员等志愿服务活动。到 2020 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实现全覆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1‰,注册志愿者占人口总数13%。(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在全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领域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问题整改,2017年村“两委”换届选举进行“回头看”,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边扫、边治、边建,及时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二)开展村级民主制度健全行动

1.建立“一约四会”制度

1)清理、规范村规民约。以完善内容和规范程序为重点,围绕新时代新要求,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防毒禁毒、移风易俗幸福社区建设等内容。乡镇、街道组织指导各村开展村规民约集中清理、制定或修订工作,2019年底实现全区行政村村规民约覆盖。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在传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加大优秀村规民约宣传引导力度,每年评选推介一批优秀村规民约民主管理成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建立健全“四会”。2019年底前,乡镇、街道组织指导各村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规范运转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局)

2.健全“一事一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程序,建立由村民议事会协商、以村“两委”为主渠道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的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探索在乡镇、街道建立社区发展基金,支持城乡社区运用“一事一议”机制开展微治理、微建设、微服务。落实村民民主议事协商保障政策,将村民议事协商结果作为村“两委”决策或政府审批的重要参考和前置条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3.完善村务决策机制和制度。依法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健全规章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村级事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4.推行“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按照选配好监督的人、明确好监督的责、组织好监督的会、公开好监督的事“四好”的要求,推行“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着力解决目前我区村务监督工作存在监督不力流于形式的突出问题,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常开展,促进村务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营造农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和村务公开栏作用,完善线上线下村务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开展村级公共服务完善行动

1.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优先支持农村社区建设村推进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智慧社区信息网络、为老服务网络等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推广“互联网+村务”、电商平台进村部等经验和做法,促进农村社区服务运行信息化,为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2.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法律在乡村治理中的权威地位,建立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司法救助,为村民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3.健全农村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推进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重点针对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三留守”人员改造建设幸福院、社区照顾服务中心、留守老人和儿童关爱中心等微设施,完善农村救助、养老、托幼、助残等关爱服务机制。继续推进区域性(中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区改造项目,到2020年,为5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60%以上,力争实现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之家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4.推动实施农村绿色殡葬。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将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纳入村规民约,坚决遏制部分群众相互攀比、大操大办,超标准建墓立碑。开展农村散埋乱葬、墓地水泥硬化专项治理。有序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逐步引导规范农村生态文明殡葬。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殡葬改革政策体系,乡镇政府所在地占用公路、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和沿街(路、巷)搭设灵堂(棚)等不文明治丧行为基本消除。(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四)开展村民自治实践深化行动

1.深化村务公开“亮栏”行动。巩固2017年以来全区村务公开栏“亮栏行动”成果,继续按照规范公开栏、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五个规范要求,深化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村务公开内容更新和管理制度,加强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完善村务“线上线下”公开互动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规范化目标。(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推进村民自治机制创新。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微单元”开展村民自治试点,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机制创新,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继续巩固和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大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力度,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4.不断弘扬文明新风。2019年,在全区开展“治陋习、树新风”乡风文明建设年活动,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倡导城乡居民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党员干部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违规参加他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新风正气的推动者。弘扬好家风、好村风,营造和谐的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

(五)开展实验示范单位创建行动

1.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五化”民政建设为统筹,按照“党建引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区主体,社会化运作”工作思路和“五个三”工作模式,围绕社区民政服务社会化改革”实验主题,按照方案的部署有序开展“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推动全区城乡社区服务专业化,为村(民提供精细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开展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活动。2019年,重点在上岭桥镇的香花坝村、团结村、仁山村、大塘乾村、上岭村、双坪村、渲溪村和蔡市镇的邓家铺村、零东圩村、巴洲滩社区10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开展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其它每个乡镇创建1-2个农村“幸福社区”示范点。2020年实现农村“幸福社区”创建活动制度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开展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命名表彰一批“十星级文明户”。2020年实现“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常态化运行。(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区直部门指导、乡镇(街道)主导、村民主体”工作机制。全区乡村治理专项行动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文明办积极参与,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完善乡村治理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村全面开展乡村治理。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负责乡村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发扬基层民主,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上述区直6部门和乡镇、街道分别确定1名乡村治理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乡村治理日常工作和上传下达。区乡村治理联络办公室设区民政局基政股,负责全区乡村治理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办公电话0746-8219209,邮箱 lstqjz@163.com。为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建立微信“冷水滩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工作群”,请各单位乡村治理联络员及时加入该工作群。

(二)加大经费投入。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大对乡村治理的经费投入,尽可能地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实行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整合资源,统筹安排,使村级有职有权有物有场地,不断提升村级治理能力,更好地为村民提供服务和管理。

(三)健全考评机制。建立乡镇(街道)自查、区检查的考评工作机制。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区文明办根据各自职责,将乡镇(街道)乡村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申请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同时,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将乡镇(街道)乡村治理实施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述职、乡村振兴实绩、五化民政建设考评的重要依据,每年年底组织专项考评。

附件:冷水滩区乡村振兴(乡村治理)联络员登记表

冷水滩区乡村振兴(乡村治理)联络员登记表

单  位

联络员姓名

职  务

手机号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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