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124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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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
一、最低生活保障
(一)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给予资金救助,保障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
持有冷水滩区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6年,冷水滩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770元/月、520元/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三)最低生活保障认定程序
申请人(代理人)向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授权委托核查家庭经济状况→乡镇(街道)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与入户调查进行综合评审并同步公示→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并长期公示→报区民政部门备案→次月发放低保金。
(四)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书;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
3.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授权文书、承诺书。
(五)低保对象可享受哪些优惠扶持政策
低保对象可享受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救助,供电、居民医保减免等政府规定的优惠扶持政策。
(六)城乡低保的常见误区
1.年老即能办低保:有人认为年纪大了,没有劳动能力就可以申请救助、办理低保。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些人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希望通过办理低保来规避子女的赡养义务,特别是在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女儿不作为赡养义务人。
事实上低保金非养老金,只有法定赡养人确实无力赡养或赡养能力较弱,无法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父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才能申请低保。
2.无固定工作就能办低保:有人认为自己家庭中没有固定从业人员、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就可以申请低保。但如果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就业,或未按规定登记失业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核算收入,不符合低保条件则无法申请。
3.生病即能办低保:有人认为只要身患疾病,就可以申请低保。但低保并非专项医疗救助,低保认定核心标准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疾病仅为重要参考因素。只有当大病导致家庭刚性医疗支出过大,扣减政策范围内剩余自付费用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财产合规时,才可按规定纳入低保;若家庭收入或财产超标,即便患病也不符合低保条件。
4.公职人员就不能享受低保:不少人觉得公职人员有稳定收入就绝对不能办低保。但低保认定核心看家庭人均收入和财产状况,若公职人员因重病、重残产生巨额刚性支出,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经审核后可纳入低保。
5.有车有房就不能享受低保:很多人认为名下有车有房就一定不符合低保条件。事实是,以下情况不符合社会救助标准:家庭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含两套,危房、刚需自用房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除外;泥砖房、父辈以上留下祖屋且申请家庭成员不作居住的除外。);拥有非住宅类房屋,且非兼做家庭唯一居住场所的。家庭在申请社会救助前12个月内或享受社会救助期间购置房产、宅基地、新改扩建房屋或高标准装修住房且无突发困难的(按政策规定标准实施的危房改造、拆迁安置、异地搬迁或不可抗力损坏房屋修建的除外)。家庭提出申请前和享受社会救助期间拥有非生活必需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除外)、营运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机具的。存在异议申请复核的,需提供车辆变更登记情况的证明,并根据市场价评估车辆价值,计入家庭收入。
6.办理了低保可终身享受:有人认为被纳入低保保障后,就可以享受一辈子低保。其实低保一直实行动态管理,当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低于我区低保标准时,可纳入低保保障;但当家庭经济情况稳定好转,不符合低保条件时,将及时清退。
7.隐瞒财产可蒙混过关:有人认为申请低保时,个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和银行存款只要自己不说就查不出来。其实低保审核可通过多渠道核查家庭财产,隐瞒家庭状况不仅通不过低保审核,还会纳入救助不诚信名单。
8.骗领低保金无关紧要:有人认为截留、挤占、骗领、冒领、挪用、私分低保金被查出后把钱退回就可以,不是什么大事。但根据《社会救助法》规定,截留、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组织、个人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一)特困人员认定条件
持有冷水滩区户籍,同时满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老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一年以上,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病患者。
2.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在内。
3.义务人无履行能力:法定义务人为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且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二)特困人员认定程序
申请人(代理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调查核实进行评审并公示→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并长期公示→报区民政部门备案→次月发放基本生活费。
(三)申请特困供养需提供以下资料
需提供身份证、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和困难证明等佐证资料,签署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填写申请社会救助入户调查表。
(四)特困供养人员可享受哪些救助供养内容
特困供养人员可享受基本生活、照料护理、疾病治疗、社会保障、丧葬事宜、住房救助等救助供养。2026年,冷水滩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01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76元/月。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至180元/月/人、300元/月/人、600元/月/人。其中集中供养的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834元/月/人。对全自理特困人员,如为其购买了住院医疗期间照料护理保险或服务,按不低于60元/月/人标准发放平时照料护理费或聘请专人对其平时进行照料护理。
三、临时救助
(一)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指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的刚性支出突发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临时救助对象及范围
本区户籍或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遭遇突发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低于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符合急难型救助条件的除外),因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突增超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
(三)临时救助申请程序
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可向急难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无法申请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后依照程序审核认定并公示后予以临时救助。
(四)申请临时救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等需要验证的有关材料;
2.申请急难型救助需提供遭遇意外事件的相关材料;
3.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需提供疾病诊断、医疗费用发票、子女教育支出收费依据等材料,无法提供正式票据的需提交诚信承诺;
4.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文书。
(五)临时救助标准与方式
1.临时救助方式:主要以发放资金(优先“一卡通”发放,紧急可发现金)、实物或提供转介服务等方式救助;
2.临时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标准分为急难型救助标准和支出型救助标准。两者救助标准根据救助类型、救助人数、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确定。
临时救助属一次性救助,一个家庭(个人)同一事由一年内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经核查申请家庭(个人)一年内确实连续发生困难的,可以同一事由再申请一次临时救助。
四、低保边缘家庭
(一)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持有冷水滩区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区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家庭财产和刚性支出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范围。
(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程序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程序参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定程序执行。
(三)低保边缘家庭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三级精神残疾人,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家庭成员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同时可享受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相应专项救助帮扶。
五、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一)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
1.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2.共同生活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生活的农村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4.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家庭财产状况条件可以参照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条件或者适当放宽。
(二)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2.家庭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的有效票据;
3.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4.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5.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三)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
1.申请人(代理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乡镇(街道)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
(四)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可享受医疗、教育、住房相关优惠政策,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范围,获取救助帮扶信息支持。
社会救助热线
冷水滩区民政局.................0746-821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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