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0307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 发文日期: 2025-01-15
名称: 冷水滩区元旦、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文号 :    
冷水滩区元旦、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2025-01-15           来源: 冷水滩发布 【字体:   打印
广大居民朋友们:
绚丽烟花、声声爆竹为新年节日增添了许多喜庆氛围,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危及人身安全,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同时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有害物质,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身健康。同时,随着公众生态环境意识不断提高,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观念已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更加绿色、文明、安全的节日庆祝方式。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度过一个空气清晰、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新年节日,我们真诚地倡议全体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函【2022】2号)》规定,冷水滩区禁燃区域(冷水滩区所有街道辖区、上岭桥镇、高溪市镇政府所在地)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倡议如下:
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做到并教育引导家人、邻居和亲友积极响应倡议,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理念,劝阻在划定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建议广大居民做环保生活的践行者,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灯笼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过一个低碳环保的新年节日,共同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的生活风尚。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等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禁燃禁放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区居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辞旧岁未必漫天烟火,迎新年待望春暖花开。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日,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同打造山水秀美的生态强区。


冷水滩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班
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