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3-0061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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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2021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通过认定和乡镇修改第二阶段(700万元)实施方案的意见》文件要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对我区申报2021年伊塘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的实施主体进行申报资料评审和实地核查,根据评审及现场核查结果,遴选出永州市永康食品有限公司、湖南阳光华利食品有限公司、永州市利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冷水滩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永州市优质稻全产业联合体、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伊塘镇庙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7家主体为2021年伊塘镇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实施主体。
现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发现项目申报主体存在涉黑涉恶事件、“大棚房”问题、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请于2023年9月7日前反映。为便于了解情况,请反映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反映人将受到严格保护。
公示受理举报电话:0746-8219997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