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084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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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中共永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5 年永州市出口蔬菜产业发展“ 3453” 实施方案》(永农领导小组发〔2025〕1 号)文件相关精神,重点支持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合理集中建设蔬菜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提高蔬菜产地源头冷链物流设施综合利用效率,完善“ 最先一公里” 冷链配套设施,补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短板,按照“实事求是,客观需要”的原则,实施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现将该项目申报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实施范围。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且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基地。
(二)实施主体。优先支持蔬菜基地(含蔬菜企业生产基地)、区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三)补助标准。补贴比例,按30%标准执行,补助资金,按净库容×指导价格(或总造价,取两者较低者,指导价格见附件1)×30%核算,单个实施主体历年来累计享受补助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不得超过4个,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
(四)资金来源。补助资金来源于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二、相关要求
实施主体不得借用他人资质申报,并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报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4月7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把申报资料(包括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设施用地备案证明、实施主体承诺书)递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股(509室),过期不办理。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主体申报资料、现场调查和综合审核,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和实施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咨询电话:0746-8219997。
附件2-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