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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0930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10-20
名称: 冷水滩区2025年度省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使用实施方案
文号 :    
冷水滩区2025年度省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使用实施方案
2025-10-20           来源: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2025年度,根据省财政资金下达文件(湘财预〔2025〕53号、湘财农指〔2025〕63号),省财政下达我区动物防疫补助经费43.97万元,其中免疫效果评估与监测13.56万元、狂犬病免疫试点20万元、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10.41万元。按照资金备案有关要求,将下达我区相关经费使用方案说明如下:

一、资金使用方向

2025年省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辖区内强制免疫效果评估与监测、狂犬病免疫试点等工作正常开展;对承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任务的企业和养殖场户据实补助。

二、及时拨付资金

按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在省财政下达经费后及时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

三、严格资金管理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水利厅湖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2023〕63号)、《湖南省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4〕2号)、《湖南省农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农办发〔2022〕91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农发〔2023〕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27号)、《湖南省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湘农发〔2024〕96号)等文件要求,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滞留和挪用;是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监督,严格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强化支持对象资格条件审核,督促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部门官方网站公开资金分配结果,督促乡(镇)公示公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咨询、反馈、举报问题;是明确专人负责中央转移支付平台、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资金项目监管平台、“一卡通”平台信息填报。是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按要求报送。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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