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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简化交易程序,规范交易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第3号令)、《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7]7号)的规定,结合冷水滩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交易:
(一)单项施工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工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投资额超过上述规模标准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招标。
二、交易原则
本办法规定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缩短时间、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三、交易程序
本办法规定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承包人,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交易:
(一)交易准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审批、核准后,建设单位方能提出交易申请。
(二)编制和评审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工程预算,并送财政评审部门审核,以财政评审结论作为发包价。禁止先交易后财政评审。
(三)确定交易代理机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事宜,代理机构可由发包人自主选择。
(四)提交资料。建设单位提出交易意向时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的审批、核准资料
2、项目交易事项核准资料
3、工程预算及财政评审结论
4、交易已经具备前置条件的证明材料
5、交易委托代理合同
6、工程发包文件
(五)接受备案。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管理机构,对工程发包文件进行备案,对符合交易条件的,发出工程交易备案通知表。
(六)发布交易公告。核准为公开交易的项目,建设单位凭备案通知表在冷水滩区政府网站发布交易公告和工程发包文件,公告时间为3日。潜在承包人通过冷水滩区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工程发包文件。
(七)提交承包文件。本办法规定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发包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承包人提交承包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7日。潜在承包人按交易公告和发包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承包报价和承诺书,并密封装订,在接收承包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冷水滩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中心。
(八)组织评审。
1.专家抽取。从湖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常住永州中心城区3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2.合格性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承包文件进行合格性评审,确定合格承包人名单。若报名承包人过多,超过15家(含15家)以上时,可先从所有报名承包人中随机抽取9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承包人进行合格性评审,确定合格承包人名单。
(九)抽取承包候选人。从合格承包人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依先后顺序确定3家承包候选人并排序,按照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十)确定承包人。发包人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应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发出《工程承包通知书》,并与承包人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第一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按排序确定第二候选人为承包人,依此类推。
四、监督管理
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水利项目由水利部门进行监管,房屋、市政设施项目由住建部门监管;工业项目由科信委进行监管;农业项目由农业委监管;交通建设项目由交通运输部门监管;其他行业项目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工作和交易事项核准工作。
五、责任追究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工程项目合同必须按交易公告或交易结果来签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价款和工期的调整等工程变更,必须按照先评审后变更的原则,办理签证手续,增加的项目结算造价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必须进行交易的规模标准的起点额30万元。
本办法规定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交易过程中出现投诉、举报情形,由相关部门参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自2017年6月30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原区政府公布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