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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0-00090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0-09-10
名称: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    
《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09-10           来源: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打印

    经省公管委专题会议审定同意湖南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个部门于近期联合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湘发改公管规〔2020〕68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从文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统筹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资源通过远程异地评标等方式加快推动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近年来我省各地各行业对远程异地评标陆续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但由于缺少统一的标准、规范和指导各地各行业对远程异地评标没有形成统一认识,远程异地评标数量、质量和效率不理想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远程异地评标规范化、常态化提高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科学、规范、协调和统一实现全省评标专家和交易中心设施场所、监管环境等资源共享,解决部分市州专家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我们研究出台了本《办法》《办法》同时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审定,是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
    二、《办法》主要内容
    针对当前我省远程异地评标探索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办法》明确了远程异地评标的相关要求和具体措施,具体如下
    (一)关于范围标准
    为切实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进一步明确了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范围与标准。一是根据招标金额明确充分考虑工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不同行业项目招标要求和规模特点,分行业明确全省需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统一范围标准二是根据地区专家人数明确明确以市(州)为单元,本地区评标专家资源不足二级专业专家人数少于30人的必须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并在专家库中自动设置有效避免“常委”专家现象。三是根据行业行政部门特殊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等项目,可根据需要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后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四是招标人自行申请的可以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二)关于开评标现场的统筹调度
    远程异地评标的实施涉及主副场选择、专家抽取、行业部门监管、技术支撑等统筹调度内容《办法》均予以明确规定。一是明确了主副场的产生、各自职责和操作流程明确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省统筹调度管理,主场为项目进场受理所在地的评标现场副场可通过调度系统随机产生或直接选择。二是建立了协调对接机制对现有各地各行业交易系统进行整合,全部与全省远程异地评标综合调度系统统筹对接专家通过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统一抽取。三是明确了监管责任按招投标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继续由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分级分行业履行原有监管职责四是鼓励探索新模式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积极开拓创新,对基础落后的地区明确了基本场地和技术要求五是鼓励跨省合作明确鼓励跨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探索跨省级、跨区域、跨平台远程异地评标
    (三)关于文件时效
    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技术要求高、推进难度大、运行成本高我省在远程异地评标实践和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新情况、发现一些新问题因此,《办法》作为暂行文件试运行两年。试行期间我们将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调整
    三、工作要求
    《办法》印发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及时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程序、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指导督促和监督管理,推动本行业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全覆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业务规范,建立全省远程异地评标综合调度系统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细化操作规范,在主副场选择和协调、专家抽取、短信通知、专家进场、专家会商、电子监控等各环节做到组织顺畅、不出差错切实担负起在全省范围推进异地远程评标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快落实远程异地评标的软硬件条件积极对接全省远程异地评标综合调度系统,尽快实现与省级平台的全面互联互通各招投标主体要主动顺应新形势,积极改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法、适应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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