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107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气象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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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中心在冷水滩区普利桥、黄阳司、杨村庙、上岭桥、牛角坝、岭口水库、蔡市等共9个作业点组织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符合作业条件的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二、作业设备:火箭发射装置。
三、作业区域:全区范围。
四、安全管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作业时,严禁群众靠近、围观。
五、事故处置:作业期间出现特殊情况后,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对发射后的火箭弹残骸,群众发现后不要靠近、搬动或储藏,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报告。
特此公告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
二○二五年一月一日
(报告电话:822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