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2-0065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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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冷人社发〔202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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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冷水滩区2021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情况,指导和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效率效能。按照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函〔2017〕45号)要求,决定开展永州市冷水滩区2021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
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民政局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及社会团体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禁止使用童工的情况;
3.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4.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5.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6.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9.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评定标准
2021年度我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要求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 料、未按时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执行的;
7.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
本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
用人单位对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在9月30日前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动申请2021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并认真填报《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
(二)审查复核与实地核查
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对申请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级为A级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核实。
(三)等级评价及结果公示
评价工作完成后,在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五、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所需材料
各用人单位在申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须据实填写《永州市冷水滩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自制件或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4.劳动合同签约台账和劳动合同范本一份;
5.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参保人员名单;
6.2021年度在职人员花名册及1、6、12月工资发放表;
六、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本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客观公正地对自身2021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和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
(二)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2022年9月30日以前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参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单位,我局不再出具任何劳动保障有关证明。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新府路95号社保大楼2楼
联系人:龚淑君、朱瑞兰
联系电话:0746-8128668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