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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0027 分类:  
发文机关: 区商粮局 发文日期: 2018-12-07
名称: 冷水滩区2018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方案
文号 :    
冷水滩区2018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方案
2018-12-07           来源: 冷水滩区商务和粮食局 【字体:   打印

冷政办函〔201859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冷水滩区2018年度开放型经济

工作方案》《冷水滩区2018年度招商引资

工作方案》《冷水滩区2018年度电子商务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冷水滩区2018年度商贸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冷水滩区2018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方案》《冷水滩区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2018年度冷水滩区电子商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冷水滩区2018年度商贸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11       

冷水滩区2018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开放兴市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区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年度开放型经济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市委“开放兴市、产业强市”战略和区委区政府“开放强区”战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产业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奋力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引进内资32.13亿元,增幅13.49%引进外资1.15亿美元,增幅11%对外贸易完成1.75亿美元,增幅30%外经合作完成1500万美元,增幅15%;加工贸易完成56500万元,增幅18.18%;电子商务:完成网上交易额28.8亿元,增幅20%内贸流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5亿元,增幅11.5%

三、工作内容

(一)招大引强,助推产业强区

1.实施精准招商。聚焦主导产业。紧密结合当前国际资本流动特点和国内沿海发达产业转移特征,按照“建链、强链、补链”的工作思路,将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现代物流五大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力争引进项目30个以上。突出产业链招商,努力实现“引进一个、集聚一群、带动一片”的良好态势。突出重大项目引进,依托我区区位特点和生态环境优势,坚持将“重大项目”引进摆在突出位置,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力争引进5500强和行业龙头型、旗舰型企业。突出引进一批“老乡”企业,按照省委提出“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的要求,要主动与省、市、区各异地商会对接,积极打造“老乡”企业承接平台,力争引进符合我区要求的商会会员企业10家。

2.优化招商机制。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区级领导跟踪联系调度机制,强化招商经费保障,优化招商服务,完善招商考核机制,把招商责任和任务层层落实到单位、到人。深化和创新产业链和集群招商、驻点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资本招商等方式,深入推进以区级领导挂帅的六个专业招商工作组的招商工作,确保精准招商有实招,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达产。要抢抓目前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产业二次转移的机遇,争取承接一批产业层次高、产业链长的优质企业。

3.优化招商政策。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在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实施意见》(冷政发[2017]17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优化招商政策,出台文件。

(二)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努力增强外贸实力

1.大力扶持外贸骨干企业。加大对福星电子、弘电电子、果秀食品、奔腾文创、希尔药业、新一生物等外贸骨干企业的服务和扶持办度,解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促使其做大做强。2018年,力争发展外贸进出口过6000万美元的企业1家、过2000万美元的企业2家、过1000万美元的企业3家。

2.大力培育自营企业。逐步引导和广生物、希尔药业、飞鸽砂轮砂纸等企业发展自营出口。  

3.大力培育发展潜力大的外贸企业。帮助瑞柯机电、万马轮毂、达福鑫显示、大自然制药、林之神等发展势头好、出口潜力大的企业大力拓展东盟、中东、南美市场,扩大出口。

4.积极引进外向型企业。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着重引进外向度高、出口潜力大的企业落户发展,充分利用外向型企业的资金、技术、营销网络,扩大我区经济发展的外向度。

5.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推广和试用工作,建立出口退税单证服务外包方式,加快出口退税单证流转速度。推行出口退税网络申报。支持建设网上出口退税审批进度查询平台,便利企业查询出口退税进度。支持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加快通关速度、降低商检收费、提高出口退税进度,对各部门所开展的贸易便利化措施给予支持。

6.落实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简化出口企业报送资料,加快退(免)税审批手续办理,完善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出口退税一类企业比例,区财政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对符合退税条件的一类企业在5个工作日、二类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退税到位,对于首次需要函调的企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有税收违法行为的除外)。落实国家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鼓励服务出口;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退税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开展。

7.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2018年重点扶持区内外贸龙头企业和外贸进出口潜力大、增速快的企业,鼓励外贸企业“破零倍增”,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引领作用。

(三)加强内贸流通工作,促进消费升级

1.推进商贸物流重点项目建设。结合省商务厅“内贸流通千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抓好现企业“破零倍增”和结构优化,全年力争完成商贸企业入统20家以上。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永州大市场、宏新鑫农贸商业广场、愿景国际商贸广场、万商红大市场、金盘世界城等在建项目。继续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建设,2018年力争再提质改进城乡农贸市场5个。争取规划建设马坪物流园、永州粮食仓储物流产业园、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大市场等商贸项目。

2.大力推进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培育文化旅游、运动健身、健康养生、在线教育等消费新热点,努力巩固购物、餐饮、住宿、住房、医疗等传统消费。全年组织企业展销、农产品展销、美食展销等大型商贸促销(开业)活动12次以上。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省内外展览、展销活动不低于5次,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加大电子商务工作力度,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1.加大示范区创建力度。以潇湘创客汇为平台,大力引进各类电商企业。争取到2018年园内电商企业达到40家以上;争取成功申报为省级电商基地;培育一批重点骨干电商企业或项目,争创省级(或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重点项目,引导本地电商企业做强做大。

2.加强电子商务推广工作。积极推动商场、超市、餐饮、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传统业态转型。应用移动支付手段方便经营活动,支持和鼓励传统生产型企业积极融入互联网,开展电商业务,助推传统业务转型升级。

3.加强电商网点建设。以我区现有的农村淘宝、邮乐购、我连网等电商平台为基础,加大电商网点进农村、进社区的力度,争取到年底新增电商网点50家以上。

4.认真做好电商扶贫工作。进一步打通贫困村物流“最后一公里”,积极为物流快递企业进驻贫困村和农村市场提供畅通的交通条件,进一步巩固已建电商网点成效,发挥扶贫作用,帮助贫困村开设网店,通过网店销售本地产品,到2018年底完成全区所有贫困村网店开设任务。


冷水滩区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努力实现“科技创新新基地、开放崛起新高地”战略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以发展壮大我区实体经济为目标,以提高我区产业承接能力、加强招商引资为手段,全力推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实体经济方面。全年引进外资1.2亿美元,引进内资33亿元,引进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5个,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15个(不含房地产开发及财政资金投资项目),其中500强企业5个,工业项目10个,商贸物流项目2个,农业产业化、旅游项目3个,民生项目2个,基础设施项目3个。

(二)电子商务方面。以潇湘创客汇为载体,大力引进电商企业入驻,全年争取引进电商企业60家,其中工业类电商企业10家、农产品电商企业18家、商贸类企业21家、旅游类电商企业5家、平台公司2家、服务类电商企业3家、物流公司1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顾问,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吴春华任执行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彭勇为副组长,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委、区商粮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新旅委、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区食药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工商分局、区工商联、区台办、高科园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政府平台公司的作用,努力完善高科园基础设施配套。努力储备工业用地,今年工业用地净地储备不低于3000亩。(责任领导:蔡富强、朱昌锋;责任单位:高科园、区高科建公司、区经建投公司)

(三)加强招商引资,鼓励全民招商。出台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分值为5分。对完成任务的单位实行奖励。鼓励全民招商,对没有列入考核的单位以及中介组织、商协会、社会人士引进了项目在我区落户的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责任领导:吴春华、彭勇;责任单位:区商粮局、区人社局)

(四)突出小分队精准招商。

1.组建两支专业招商小分队:在全区范围选调或招聘热爱招商引资工作的优秀人才,组建珠三角招商小分队,常驻珠三角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2.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人脉优势开展专业招商。依据项目类别,全区成立高科园招商小分队、工交口招商小分队、商贸物流招商小分队、农业口招商小分队、民生及社会事务招商小分队、文化旅游招商小分队等6个专业招商小分队,由相关区级领导带队。

3.突出精准招商。在招商地域方面,突出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在企业类别上要注重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中国民营500强、省内外知名上市公司;在产业上要突出以我区重点发展的五大产业为主;在招商信息的寻找上,要突出发挥永州各异地商会、广东省冷水滩商会、上海冷水滩商会、深圳市智能装备产业协会、深圳手机报以及已入园企业以及在外地发展的冷水滩成功企业家的作用,积极“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责任领导:各招商小分队牵头领导、各成员单位)

(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外地成功人士库。要立足我区产业基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发动全区职能部门及区平台公司积极包装项目,2018年包装项目不低于30个。广泛发动全区干部群众和社会人士积极收集冷水滩籍在外地发展的成功人士和其他社会精英人士,建立冷水滩区外地成功人士库。(责任领导:蔡富强、吴春华;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粮局、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

(六)强化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服务。对已签约项目要成立专门班子保姆式服务,确保项目落得快、落得好,建立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督查督办机制,每月由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两办督查室、重点办加强调度,适时通报。


冷水滩区2018年度电子商务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

为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5]9号)精神和《永州市电子商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街道,共20个);

(二)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共22个)。

二、考核内容

(一)乡镇、街道:

1.组织领导。主要考评各单位是否成立发展电子商务组织领导机构,经费保障情况,是否制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方案、配套措施,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电子商务工作等。

2.主要电商指数。主要考评辖区内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零售交易额等电商指标,电商服务网店建设,电商培训情况,电商扶贫工作,电商企业发展情况。

3.工作推进情况。主要考评各单位宣传电商营造氛围,推进阿里村淘、贫困村网点建设、农产品溯源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情况,推进农产品上行情况,按时报送信息、报送统计数据情况。

(二)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对电子商务工作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情况及具体支持措施等。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及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

(二)考核方式

按照不定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人员到各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调用第三方平台数据等方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至区绩效办等有关部门。

(三)加分项目

1.宣传报道。本单位电子商务发展经验或题材,在中央主流媒体报道的,每次加1分,在四大门户网站(新浪、网易、搜狐、腾讯)主页或省级主流媒体(湖南日报、卫视、经视、红网)原创报道的,每次加0.5分,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权威刊物发表电商工作研究或理论文章的,每件次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

2.本单位电子商务工作获得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单项奖励或表彰的,加3分。

3.为企业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电子商务相关项目扶持资金超过20万元的,加2分;超过50万元的,加4分。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占比30%)、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乡镇、街道取成绩合格的前6名为优秀单位,设一等奖1名奖励1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0.8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0.6万元;成员单位取成绩合格的前6名为优秀单位,设一等奖1名奖励1万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0.8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0.6万元。

四、其他事项

电子商务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内容。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区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冷水滩区电子商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2018年冷水滩区电商发展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8冷水滩区电子商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成员单位)

单位

工作目标

评分标准

得分

各成员单位

公共部分(30分)

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工作(3分)。

未明确分管领导或责任股室,每项扣1.5分。

将促进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纳入本单位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3分)。

未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扣1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扣2分。

报送电子商务工作情况(6分)。

每季后10日内报送季度小结材料,每缺报一次扣2分,迟报一次扣1分;1220日前报送年度总结材料,缺报扣2分,迟报扣1分。(注:季度通报2-4季度,共3次)

完成区电商办分配的工作任务,并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12分)。

未按区电商办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提供资料,每项扣2分;每无故缺席会议或活动,次扣2分。

营造电商发展氛围,宣传电商发展经验(6分)。

未在媒体宣传本单位电商工作不得分,未在媒体宣传本单位电商活动、做法、经验等,每项扣2分。

部门职责(70分)

区委宣传部

1.在区级媒体开辟电子商务宣传专栏或进行专题报道(25分);2.在市级以上媒体推介冷水滩电子商务发展模式(25分);制作年度工作推介片(20分)。

1.未在冷水滩新闻网开辟电子商务宣传专栏扣15分,未在《手机报》开展专题宣传扣10分,未在《冷水滩新闻》进行专题或系列报道扣10;2.未在市级以上媒体推介和宣传冷水滩电子商务发展不得分。3.未制作年度工作推介片不得分。

区发改委

1.指导创建国家发改委主导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县区、基地(园区)(35分);2.帮助电商企业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35分)。

1.指导示范创建工作,未向省级推荐不得分。2.未帮助电商企业争取到上级对口部门项目扶持资金不得分。

区科经委

1.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4G基站及宽带网络建设,实现乡镇4G网络全覆盖(10分);2.培育传统生产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与高新技术产业的有机融合,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高新技术企业,帮助企业争取上级对口部门项目扶持资金(20分);3.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净化电子商务环境(20分);4.完成15家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20分)。

1.未实现乡镇4G网络全覆盖不得分。2.未帮助电子商务企业争取到上级对口部门项目扶持资金不得分。3.专利执法人员应对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利纠纷处理请求应依法立案处理,处理不到位造成有效投诉的,每起扣2.5;4.完成15家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少1家扣1分。

区农业委

1.设立农产品防伪溯源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办公室,搭建好冷水滩农产品防伪溯源监管云平台,引导企业赋码和入驻溯源监管平台(30分);2.指导农业企业、新型农业合作组织、生产大户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帮助农产品入驻淘宝、京东、1号店等永州特产馆或其他电商平台(20分);3.将电子商务列为美丽乡村考核指标(10分);4.帮助电子商务企业争取上级对口部门扶持资金(10分)。

1.未搭建农产品防伪溯源监管云平台不得分;2.2016年新入驻永州特产馆或其他电商平台农产品10种以上,每少一种扣0.5;3.未将电子商务列为美丽乡村考核指标不得分;4.未帮助电子商务企业争取到上级对口部门扶持资金不得分。

区商粮局

1.负责牵头拟订全区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10分);2.负责培育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或平台,全年不少于20家(10分);3.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指导全区电子商务发展(10分);4.组织和受理企业申报上级项目扶持资金(10分);5.指导创建商务部门主导的电子商务示范县区、基地(园区)(10分);6.负责潇湘创客汇园区企业的正常运营(20分)。

1.未拟定考核办法和组织实施,扣10分;2.培育20家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和平台,每少1个扣0.5;3.未及时完成全区电商行业统计监测工作,每被市局通报一次扣2分;4.未帮助电子商务企业争取到上级项目扶持资金不得分;5.指导示范创建工作,未向省级推荐不得分;6.不按规定通报电子商务工作缺每季度扣3分。

区人社局

1.将电商人才培训纳入创业培训年度计划,并指导相关成员单位组织电子商务专题培训达5000人次以上(30分);2.指导电商创业人员按政策享受创业培训补贴(20分);3.引进电商专业人才5人(20分)。

1.未组织电子商务创业专题培训不得分,每少500人次扣2分;2.指导电商创业人员按政策享受培训补贴100万以上,每少5万扣1分;3.每少引进1人才扣4分。

区财政局

1.安排全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00万元(35分);2.帮助电子商务企业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并及时拨付扶持资金到企业账户(35分)。

1.未安排专项资金不得分,专项资金低于100万元,每少20万扣6分;2.未帮助电子商务企业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不得分;未及时拨付扶持资金到企业账户,造成有效投诉的,每次扣2分。

区文体新旅委

1.引进国内知名旅游电商企业,创建永州智慧旅游云平台(30分);2.运用微信平台开展旅游宣传营销(20分);3.引导区内旅游景点、旅游企业开展电商应用,实现网络营销和支付功能(20分)。

1.永州智慧旅游云平台建设按阶段计分,落地得5分,启动建设得10分,完成建设得5分;2.未运用微信平台开展旅游宣传营销不得分;3.引导区内旅游景点、旅游企业开展电商应用不少于20家,每少1家扣0.5分。

团区委

1.帮扶30名以上青年进行电商创业(20分);2.打造5名以上青年电商创业典型(20分);3.举办冷水滩青年电商创业大赛,激发我区青年电商创新创业活力(20分);4.举办全区农产品电商代言人选拔赛或其他电视活动10分)。

1.帮扶30名以上青年进行电商创业,每少5名扣2分;2.打造5名以上青年电商创业典型,每少1名扣2分。3.未成功举办青年创业大赛不得分;4.未举办电商活动不得分。

区住建局

对拟落户冷水滩的电商项目或配套仓储物流项目,做好项目规划区外选址,优化提升审批流程,及时办理报建报批手续,促进电子商务项目加速落地,配合市局做好协调服务(70分)。

电商企业办理住建、规划手续时,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或办事效率低,造成企业有效投诉的,每起扣10分。

区教育局

1.指导区内大中专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课程或专业(35分);2.指导区内大中专院校开展电商专业师资培训达300人次以上(35分)。

1.指导1家以上大中专院校开设电子商务相关课程或专业,未完成任务不得分;2.未指导区内大中专院校开展电商专业师资培训不得分,每少10人次扣1分。

区扶贫办

1.指导和支持乡镇开展电商扶贫,开设电商网点的贫困村达70%以上(40分);2.帮助贫困村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电商项目扶持资金(30分)。

1.开设电商网点的贫困村未达到贫困村总数的70%,每少5%个百分点扣3分;2.未帮助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电商项目扶持资金不得分。

区供销社

1.在供销e家或网上供销社开辟冷水滩特产专区,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场实现农产品上行(20分);2.引导农资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经营(20分);3.推进供销惠万家网点建设(30分)。

1.未在供销e家或网上供销社开辟冷水滩特产专区不得分。2.未引导农资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经营不得分;3.没有建设供销惠万家网点不得分

区工商分局

1.简化办事流程,缩短服务时限,支持区内外平台企业、应用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冷水滩(20分);2.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网络消费维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20分);3.加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30分)。

1.电商企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时,因工商人员服务态度差或办事效率低,造成企业有效投诉的,每起扣5;2.网络消费有效投诉未及时处理的,每起扣1分。

区交通运输局

1.指导、帮助快递企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末端投递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40分);2.帮助电商仓储物流企业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电商项目扶持(配套)资金(30分)。

1.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或办事效率低,造成有效投诉的,每起扣5;2.未帮助快递企业争取补贴资金不得分。

区统计局

1.指导督促规模企业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确保企业统计人员真正理解电子商务统计调查要求和指标内涵(20分);2.根据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及时向区电商办提供相关数据(20分)。3.纳入省统计电商企业数20个(30分)。

1.未指导规模企业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不得分;2.未按照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及时报送全区电子商务统计报表报至区电商办,每次扣5分。3.每少纳入省统计电商企业1个扣1.5分。

区城管执法局

1.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在市中心城区重点地段设立不少于1块公益性广告牌,对冷水滩电子商务进行宣传,营造氛围(35分);2.协调电商企业进行合理户外广告,促进在社区生活中的应用(35分)

1.各街道、办事处在市中心城区重点地段设立至少一块公益性电商广告牌,每缺一块扣10分;2..电商企业进行合理户外广告宣传申请时,因户外广告审批部门态度生硬或慢作为、不作为造成有效投诉的,每起扣5分。

区林业局

1.指导林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帮助林产品入驻淘宝、京东、1号店等永州特产馆或其他电商平台(40分);2.促进电子商务与林业的融合发展30分)。

1.2018年新入驻永州特产馆或其他电商平台林产品达4种以上,每少一种扣5分;2.推动电子商务在林业中应用,出台相应工作方案或政策措施得满分,未出台不得分

区国土资源分局

参与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发展,保障电商重点园区、重点项目用地(70分)。

市中心城区若因用地原因,电商重点园区或重点项目无法落地,每一起扣10分。

区税务局

1.落实国家、省政府有关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35分);2.帮助和协调解决电商企业在申报项目扶持资金和省电商企业认定时遇到的相关问题(35分)。

1.电商企业应享受而未享受到税收扶持政策,造成投诉的,每次扣5分;2.电商企业在申报项目扶持资金和省电商企业认定时遇到需税务部门协调的问题,不愿积极协调,造成有效投诉的,每次扣3分。

区食药监局

1.加强食品、药品企业产品上线检测许可业务(40分);2.指导酒类产品上线检测业务(30分)

1.电商企业所销售食品、药品存在1起质量问题扣2分;2.电商企业所销售酒类存在1起质量问题扣2

区残联

1.指导残疾人开展电商就业创业(20分);2.引导残疾人家庭参与电商服务体系就业增收(30分);3.为残疾人开展电商创业争取项目扶持资金(10分)。

1.没有指导残疾人开始电商就业创业不得分;2.没有引导残疾人家庭参与电商服务体系不得分;3.没有为残疾人开展电商创业争取项目扶持资金不得分。


2018冷水滩区电子商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乡镇、街道)

        内容

指标

工作目标

评分标准

得分

组织领导(20分)

成立发展电子商务工作专门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3分)。2.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3分)。3.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电子商务工作(7分)。4.制定电商扶持政策(7分)。

1.未成立专门机构扣1分,无专职工作人员扣1分,专职工作人员少于3人扣1分。2.未安排电商专项经费,扣3分。3.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电子商务工作扣7分。4.未出台或未制定落实电商支持政策扣7分。

电商发展指标(35分)

1.各类电商平台服务网点(10分)。2.服务网点交易总额(20分)。3.电商培训(5分)。

1.服务网点建设、交易总额、电商培训目标任务见《2016年冷水滩区各乡镇街道电商发展指标任务任务分解表》,完成目标任务不扣分,超额加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工作推进(45分)

1.宣传电商,营造氛围(3分)。2.推进电商精准扶贫(15分)。3.推进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10分)。4.推进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进社区(5分)。5.按时报送信息、电商统计数据(3分)6.参加电子商务工作会议情况(2分)7.推动乡镇、村一般性政府采购在村淘店下单(8分)。

1.未开辟电子商务宣传专栏扣1分,未在本辖区悬挂横幅或刷墙体广告扣2分。

2.完成本辖区内贫困村电商服务点建设,并帮助推进贫困村农产品上行。每少完成1个,按相应比例扣分。3.服务站点存活率85%以上不扣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2分。4.每少建1个社区扣1分。5.月度、季度工作情况不按时报送每次扣0.5分;工作简报、简讯被采用5次以上,每少一次扣0.5分;未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扣2分;上报统计情况不及时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6.未参加电子商务工作会议,缺一次扣1分。7.乡镇、村一般性政府采购在村淘店下单达8次以上,每少1次扣1分。


附件2

2018年冷水滩区电商发展指标任务分解表

名称

辖区村(社区)个数

2018年新增电商服务网点数

年内完成电商网点交易总额(万元)

电商培训(人次)

备注

上岭桥

30

6(其中贫困村2个)

300

150

伊塘

17

4(其中贫困村1个)

180

100

蔡市

12

3(其中贫困村1个)

120

100

黄阳司

24

5(其中贫困村1个)

240

150

高溪市

11

3(其中贫困村1个)

120

100

普利桥

24

5(其中贫困村2个)

240

150

牛角坝

15

3(其中贫困村1个)

160

100

花桥街

11

3(其中贫困村1个)

120

100

杨村甸

13

2(其中贫困村1个)

140

100

马坪

2

1

20

50

梅湾

5

2

50

100

曲河

5

2

50

100

凤凰

4

2

50

100

梧桐

3

2

50

100

岚角山

15

3(其中贫困村1个)

160

100

珊瑚

3

1

30

50

工业园区

3

1

50

50

菱角山

3

1

50

50

肖家园

2

1

50

50

杨家桥

2

1

50

50

小计

204

51(其中贫困村12个)

2230

1850

冷水滩区2018年度商贸统计工作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区商贸统计工作,充分调动商贸流通企业上报入统的积极性,客观真实反映我区商贸经济发展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准确掌握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量、分布、类型及经营基本情况;及时将达到统计标准的限额以上企业(即年商品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平台,做到应统尽统;抓好限额以上企业数据报送工作,确保企业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企业报送数据逻辑分析,全面真实反映我区社会消费水平,确保全年增幅在全市前四名以上。

二、考核对象

区商粮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和各商贸入统企业。

三、职责分工

(一)区商粮局:加强对全区商贸企业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等相关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拉动社会消费增长;做好商贸企业入统工作;按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汇总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负责牵头组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二)区统计局:加强统计业务指导,积极推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统计直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准确填报统计数据;根据商粮、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的情况,收集整理有关企业资料,按照统计法对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经营单位纳入报表统计范围;及时、准确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衔接工作。

(三)区税务局:加大对全区商贸流通业法人企业、产业合同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监管力度,对商贸流通业的经营状态及纳税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将年商品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批发经营单位名单、年商品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零售经营单位名单及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经营单位名单及时报送区商粮局、区统计局,确保限额以上经营单位名单移送率达100%;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产业合同单位转变为法人企业,负责相关税收政策的支持和解释,提供相关税务咨询。

(四)区工商分局:严格控制法人企业转为个体经营户,依法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户转变为法人企业;及时将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年内新增、成长型企业和接受委托管理的法人企业名单汇总送区商粮局、区统计局,确保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名录的移送率达100%

(五)区财政局:确保商贸统计工作各项经费保障。

(六)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负责辖区内限额以上企业的摸底排查及入统上报工作,积极指导辖区内限上企业的联网直报工作;负责辖区内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摸底排查,积极引导和协助符合条件的个体商户转变为法人企业并按要求入统。

四、考核内容及奖励办法

(一)对入统商贸企业的考核和奖励

1、考核内容

1)企业明确专门的统计人员从事联网直报及相关工作;

2)有固定电脑上报数据;

3)每月按时保质完成商贸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统计资料;

4)统计台帐齐全;

5)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商贸入统企业的奖励

1)设立企业入统鼓励奖。对当年新增入统的规模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设立商贸企业年终评比奖。将当年产生零售额增长速度的商贸入统企业(当年新增企业除外)分为石油类、汽车类、餐饮类和其他零售类四类进行评比:其中石油类企业评选优秀奖1名,奖励3000元;汽车类企业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4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3000元,三等奖1名,奖励2000元;餐饮类企业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2000元,三等奖1名,奖励1000元;其他零售类企业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4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3000元,三等奖1名,奖励2000元。

3)设立商贸企业统计工作经费。对商贸入统企业的统计员(每个企业限一名),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的统计工作经费。

(二)对街道办事处、高科园、工业园区的考核和奖励

1、考核内容

1)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商贸统计工作;

2)设立辖区内商贸企业(包括法人单位、产业合同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台帐;

3)每季度分析辖区内商贸企业经营情况,并上报区商粮局;

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辖区内已入统的商贸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每月联网直报及相关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率100%

5)负责协助辖区内符合入统条件的法人企业办理入统手续,负责协助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转为法人企业并按要求入统,每年新增不少于2家商贸企业入统;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2、奖励办法

1)按年度考核结果,设一等奖一名,奖励单位10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单位8000元;三等奖2名,奖励单位6000元。

(三)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和奖励

1、考核内容

1)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商贸统计相关工作;

2)设立本部门主管行业的商贸企业(包括法人企业、产业合同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台帐;

3)严格按照本办法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4)完成其他相关交办工作。

2、奖励办法

按年度考核结果,设一等奖1名,奖励单位10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单位8000元;三等奖2名,奖励单位各6000元。

(四)每新增1家入统企业,对入统企业法人所属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奖励1万元。

五、考核组织实施

(一)考核机构

区政府成立以区长为顾问,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商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粮局。考核工作由区商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及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

(二)考核方式

按照不定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人员到各单位、各企业通过查阅资料等方式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考核,并将结果上报区政府。

六、其他事项

商贸统计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列入全区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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