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068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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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为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2025年以来,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近期根据省、市局安排部署,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纠正、查处餐饮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纠正永州市冷水滩区袁记云饺餐饮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
2025年6月23日,根据上级文件安排,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永州市冷水滩区袁记云饺餐饮店开展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二:纠正永州市冷水滩区德胜铜锅牛肉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
2025年6月23日,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冷水滩区梧桐街道银象北路德胜铜锅牛肉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冷水滩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三,纠正永州市冷水滩区早尚好餐饮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
2025年6月23日,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检查时,发现冷水滩区凤凰园紫霞西路早尚好餐饮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冷水滩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经复查,当事人已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