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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0634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1-24
名称: 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    
行政处罚公示
2025-01-24           来源: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永州市冷水滩区西塔喜稻石锅拌饭店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冷市监当罚〔2025〕Z03 号

被处罚对象类别:

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1103MADHDW3L58

法定代表人:

李波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6日,本局委托湖南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碗”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其他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4

处罚机关: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州市冷水滩区吉喜椰鸡餐饮店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冷市监当罚〔2025〕Z02 号

被处罚对象类别:

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1103MA4TGJA70H

法定代表人:

刘奇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6日,本局委托湖南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碟子”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其他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4

处罚机关: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州市冷水滩区吉喜椰鸡餐饮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永冷市监处罚〔2025〕32 号

被处罚对象类别:

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31103MA4TGJA70H

法定代表人:

刘奇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6日,本局委托湖南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使用的“碗”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大肠杆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其他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4

处罚机关: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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