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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5-00727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10-15
名称: 关于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铭珠水果店抽检不合格“芒果”一案情况说明
文号 :    
关于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铭珠水果店抽检不合格“芒果”一案情况说明
2025-10-15           来源: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025年6月25日,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铭珠水果店经营的“芒果”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经检验,“芒果”样品中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29日现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编号:25FJ14329,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现场签收。

经调查:1、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铭珠水果店经营的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芒果”是从永州市冷水滩区百鲜园水果批发商行(个体工商户)购进,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因当事人在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鉴于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建议不予立案。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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