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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6-00859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6-26
名称: 关于永州卜蜂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软皮青椒”一案情况说明
文号 :    
关于永州卜蜂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软皮青椒”一案情况说明
2026-06-26           来源: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2026年4月10日,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对永州卜蜂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软皮青椒”(购进日期:2026年4月9日)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抽检产品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编号:26P006970)和《检验报告》(№:26P006970)已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授权委托人现场签收。

经调查:1、永州卜蜂超市有限公司采购的“软皮青椒”供货商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涂力蔬菜批发部。永州市冷水滩区涂力蔬菜批发部经营的“软皮青椒”于2026年4月6日从首衡城自产区王满凤处购进,共购进了200斤,我局执法人员对永州市冷水滩区涂力蔬菜批发部于2025年6月18日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供了供应商的《产地证明》、手写配送单、市场出具的《快检检测报告》、证明当事人进货渠道和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因当事人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软皮青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鉴于当事人永州市冷水滩区涂力蔬菜店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不予立案。

2、因黄满凤不属于我局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2026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违法线索移送至零陵区农业农村局处理,至今,本局未收到郴州市汝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的回复。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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