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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26-00855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6-23
名称: 冷水滩区治理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文号 :    
冷水滩区治理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2026-06-23           来源: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一、永州市冷水滩区四毛猴子餐饮店使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案

案情介绍:2026 2 25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林业局工作人员根据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到永州市冷水滩区四毛猴子餐饮店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在经营场所厨房内的垃圾桶里发现有蛇类残体。存在使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制作食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将顾客带来的王锦蛇加工成菜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50元;2、处以违法所得十五倍罚款,共计750元。

案例评析: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将顾客自带的蛇类加工成菜肴并收取加工费,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秩序,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隐患。本案通过与林业部门联合执法,发挥部门协同机制,在法定幅度内按十五倍从重处罚,体现了对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执法导向,达到了办理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永州市冷水滩区阿东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餐饮经营

案情介绍:2026 3 11 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12315 平台投诉对永州市冷水滩区阿东餐饮店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操作间合格食品冷冻柜内摆放的 6 袋 “齐鲁盛大” 牌来一腿鸭腿,已超过保质期。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餐饮经营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操作间储存、摆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及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齐鲁盛大”牌来一腿鸭腿6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元;3、罚款人民币2000元。

案例评析: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问题,损害了群众的食品安全利益。本案的办理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达到了办理一起、震慑一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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