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088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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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永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对你公司销售的“精品老姜(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铅(以P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8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将上述抽检批次“精品老姜(姜)”的《检验报告》(№:2026—NPC0040)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现场签收,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未申请复检。经初步审查,当事人在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没有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不予立案。
经调查:永州卜蜂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精品老姜(姜)”供应商为永州市冷水滩区方利姜蒜业批发部,经初步审查,当事人在购进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精品老姜(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鉴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方利姜蒜业批发部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不予立案。
因永州市冷水滩区方利姜蒜业批发部采购的不合格批次“精品老姜(姜)”是从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文华村种植户采购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已将该违法线索移送至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处理。
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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