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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6-0072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6-10-21
名称: 关于对永州市冷水滩区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公示
文号 :    
关于对永州市冷水滩区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的公示
2026-10-21           来源: 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

为提升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度、透明度,切实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6〕36号)文件要求,现将区公立医疗机构申请备案的部分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情况公示说明如下:

一、医疗机构备案管理

(一)合规定价备案。所有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均应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信、质价相符原则,结合项目人力、耗材、设备、技术、运营等实际成本科学核定价格,杜绝虚高定价、随意调价。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先备案、后公示、再执行”的工作流程,未备案项目一律不得开展收费。

(二)全面公示公开。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在门诊大厅、收费窗口、院内公示栏、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全面公示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备案价格等相关信息,做到价格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履行告知义务。各公立医疗机构在开展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前,必须主动、清晰告知患者及家属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医保报销政策等关键信息,充分尊重患者意愿,经患者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展。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诊疗规范,按需提供服务,不得强制、诱导患者选择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

(四)强化内控管理。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市场调节价项目价格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成本核算、价格自查和收费核查,及时整改不合理定价、不规范收费等问题。严格落实价格追溯机制,留存诊疗记录、收费凭证、告知记录等资料,确保收费行为可追溯、可核查。

二、群众就医温馨提示

(一)明确收费属性。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为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备案执行的特色及增值服务项目,不属于政府统一定价的基础医疗服务项目,均为自费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诊疗前请务必仔细了解项目收费标准及报销政策。

(二)主动核实信息。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前,可通过院内公示栏、官方平台、咨询导诊及收费工作人员等渠道,核实相关项目是否为市场调节价项目、具体收费标准,核对诊疗及收费明细,明晰消费内容。

(三)合理维权投诉。若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强制消费、隐形收费、价格虚高、未公示收费等违规行为,可保留诊疗记录、收费票据等凭证,通过官方监督渠道反馈投诉,我局将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有条件开展整形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均需具备卫健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以保障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请广大群众就诊时,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详见附件1,医疗机构美容整形诊疗资质情况详见附件2。


附件1:冷水滩区医疗机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表

附件2:冷水滩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医疗美容整形诊疗科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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