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25-0066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工作要求,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相关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予以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联系电话:0746-8219920
反馈问题 |
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压实不够,未形成部门合力,工地扬尘污染监管不到位。部分建筑工地屡查屡犯,相关监管责任部门未建立有效的联合工作机制,以改代罚情况普遍,2023年永州市日常巡查共发现并交办工地扬尘污染问题76次,其中,冷水滩区轻纺时尚产业园项目25次、经开区五好园区项目25次、衡永高速监控分中心项目13次,均未立案处罚。部分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冷水滩区永州陆港国际预制菜产业园、金龙绿城二期和三期、智慧家居产业园等项目存在扬尘控制不到位、未建设车辆冲洗平台、运输道路未硬化等问题;经开区衡永高速监控分中心项目工地施工方还以省管项目为由拒绝签收区住建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 |
整改目标 |
建立健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机制,明确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实现工地“六个不开工、七个百分百、八个必须”扬尘防治要求。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31日) |
整改完成情况 |
(一)强化思想认识。区里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冷水滩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按照“科学治理、协同治理、铁腕治理”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齐抓共管,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区建筑施工扬尘整治严格按省市要求达标。 (二)强化巡查监管。住建、城管等各职能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督导核查,继续执行重污染天气和重大活动期间执法人员驻场监督制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施工扬尘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扬尘治理的各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城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项目分为河东、河西、高科园三个组,明确人员现场指导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不开工、七个百分百和八个必须”的要求;今年以来出动检查人员30余人次,检查工程项目16个,填写扬尘治理检查表10余份,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排查文明施工类问题12条,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反馈指出涉及我区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经市级核查验收通过。 |
冷水滩区住建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