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30021/2026-0044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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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减负·为发展护航
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杜绝乱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逐利检查等问题,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政策规定,全面推行清单化、规范化、透明化监管,真正做到依法监管、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全面推行"扫码入企"
行政检查人员入企检查前必须通过登录"湘易办 APP"点击"扫码入企"或者扫描"湖南营商码"进行检查登记,获得系统"赋码"并将检查方案、主体、内容等实时上传信息系统后可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湖南省行政检查码",并接受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当将行政检查的过程、结果等信息实时上传至全省一体化平台,主动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
扫码入企操作流程
1. 检查前核验:行政检查人员抵达企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引导企业相关负责人扫描专属二维码
2. 信息确认:企业扫码后,页面自动显示检查人员姓名、执法证件号、所属单位、检查事项、检查依据及检查时限
3. 登记入企:企业确认信息无误后,完成扫码登记,检查人员方可进入企业开展检查工作
4. 检查后归档:检查结束后,系统自动留存检查记录,企业可随时查询溯源
涉企行政检查五项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原则
无法定依据、无政策授权,任何单位不得开展涉企检查。
2. 清单管理原则
所有检查事项纳入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检查。
3. 无事不扰原则
能非现场、不现场;能合并、不重复;能信用、不打扰。
4. 综合高效原则
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5. 包容审慎原则
坚持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慎罚少罚,严禁一刀切处罚。
执法行为红线
执法行为红线:五个严禁 、八个不得
严禁逐利检查
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
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严禁任性处罚企业
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
严禁下达检查指标
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
严禁变相检查
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监督投诉与举报渠道
如您遇到违规检查、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乱收费、吃拿卡要等行为,请立即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
0746—8219168 (工作时间)
投诉邮箱:
lstsfjzfjd@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冷水滩区司法局407室(冷水滩区湖塘路与珍珠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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