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30021/2020-01368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 发文日期: 2020-06-22
名称: 关于将《老年人优待证》下放至乡镇(街道)办理的公告
文号 :    
关于将《老年人优待证》下放至乡镇(街道)办理的公告
2020-06-22           来源: 区卫健局 【字体:   打印

为落实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冷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经区卫健局党组研究决定,将《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的审批办理权限正式下放至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

一、《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2015年9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条件

永州市户籍年满65周岁老年人或长期居住永州市内年满65周岁的外户老年人。

三、《老年人优待证》所需资料

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四、《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流程

凡户口在永州市内所有年满65周岁以上的常驻老人或长期居住永州市内年满65周岁的外户老年人(凭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携带办证所需资料前往就近的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老年人优待证》享有的权利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人,在湖南省范围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湘办〔2009〕67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永办〔2010〕54号)的各项优惠待遇。

六、《老年人优待证》承接单位

花桥街镇

牛角坝镇

普利桥镇

黄阳司镇

高溪市镇

上岭桥镇

伊塘镇

蔡市镇

杨村甸乡

岚角山街道

仁湾街道

马坪开发区

清桥路社区

三多亭社区

梅湾社区

翠竹园社区

又一村社区

通化街社区

狮子口社区

伍家院社区

活龙井社区

文昌阁社区

下河线社区

湖塘社区

凤凰社区

梧桐社区

白竹亭社区

紫荆社区

凌云社区

逸云社区

前进社区

曲河社区

马路街社区

古塘社区

长冲社区

七、《老年人优待证》监管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746-841236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