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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0033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委组织部 发文日期: 2023-02-28
名称: 机构职能
文号 :    
机构职能
2023-02-28           来源: 冷水滩区委组织部 【字体:   打印
机构名称:中共永州市冷水滩区委组织部
机构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579号行政中心北楼11楼
 负责人:唐勇军
    邮政编码:425000      
    联系电话:0746-8219987
邮箱地址lstzzbbgs@163.com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制订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和区委管理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和开展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搞好有关综合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
(二)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意见,研究提出加强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
(三)负责全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区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和调研,对区管领导班子调配及区管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提出建议;负责研究提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关政策建议,提出换届人事安排建议方案,对乡镇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指导;负责区级领导班子换届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承办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呈报;负责人大、政协常委(代表、委员)有关人选的提名、推荐、审查等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察;负责区直单位政工(人事)股长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选拔干部挂(任)职锻炼和援藏、授疆的有关工作;承办营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统筹做好全区科级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制订和落实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牵头负责全区人才引进工作,抓好全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并组织高级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五)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及其在区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向区委汇报区直机关党组织的建设情况;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学习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
(六)制订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市管、区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街道和区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七)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区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市委和区委管理的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和审查;领导区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区直纪工委)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查处有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组织、协调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八)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研究和指导;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工商联等七大类机关、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担以区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对外交流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流动调配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机关竞争上岗的宏观管理和规范化指导;负责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负责全区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股级干部的备案审批管理工作。
(九)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的制定和宏观指导,包括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指导全区各单位的老干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冷水滩老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担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十)研究制订全区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的宏观指导与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手机信息系统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区级党员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区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程,指导全区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教材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政策制定、指导督查,指导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成员单位做好区本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调研室、干部室、干部教育监督室、人才工作室、党建室、两新办、党员教育中心、干部信息室、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室、公务员室、老干部工作室、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老干部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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