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关于抗美援朝老兵的补助政策 | ||
收文单位: | 冷水滩区信访局 | ||
来信时间: | 2019-06-15 | ||
来信类型: | 民政 |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你好 我是永州的一位高三毕业学生 我想咨询您一些事情 情况是这样的 我的爷爷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 抗美援朝老兵更有数十年党龄的老党员 他见证了新中国的成立 见证了中国从1949年以来历史的数个变迁 而现在因为年龄越来越大 身体也不行了 已卧病在家4年之久 医疗开销很大 而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工人 我还有一个姐姐在读大学 母亲已经外出打工 而父亲留在永州一边照顾老人一边上班 父亲每天都是俩边跑 打初中开始我就一直都是住校 直到今天我毕业了 我有空待在家里 我这才知道我爸爸为什么好好的要剪一个光头 因为生活压力巨大 他不想让我看见他那满头的白发 对此我很是难受与感动 我想问您 对于我爷爷这样的一位抗美援朝老兵 国家在医疗开销这方面是否有一些补助政策(我爷爷现在为止并没有享受到过一点儿国家的对于抗美援朝老兵的补助政策 ) | ||
受理单位: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办理时间: | 2019-06-28 | ||
内容 :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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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办理时间: | 2019-06-28 | ||
内容: |
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具体是指1954年10月31日实行义务兵制度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在优抚上是指无工作单位的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的人员,可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享受在乡老复员军人待遇。 医疗方面:根据《永州市冷水滩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资助在乡老复员军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常门诊补助每人每年150元、住院医疗补助在基本医疗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剩余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40%的比例给予补助。 如有疑问,请联系冷水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联系电话:0746-82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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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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