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农民的旧房村里可以随便处理吗 | ||||
收文单位: | 冷水滩区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19-05-12 | ||
来信类型: | 农村农业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农民的旧房瓦房不需要农民同意,,村委可以随便挖掉吗?哪里来的政策和文件?这种野蛮做法合法合理吗?我家的旧房在不知道情况下被村里挖掉,别人占用粮田建房没有关系,,这是什么逻辑和道理? | ||||
回文单位: | 高溪市镇 | 办理时间: | 2019-05-23 | ||
内容: |
根据蒋建军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干部到戈底凼村进行调查了解。根据蒋建军的身份证信息,经查系零陵区南津渡街道办事处,根本不是我镇村民。且我镇戈底凼村只有腊树组一人叫蒋建军,其在腊树组所有房子均没有拆除。为切实改善村人居环境,戈底凼村委会在九鱼塘组只拆除了一间危房,房主为蒋荣雨,面积约35平方米,在拆除前村委会征得了房主的同意才予以拆除的。
高溪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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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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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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