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冷水滩区珍珠塘村殡葬管理是怎么规定的
收文单位: 冷水滩区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0-12-01
来信类型: 民政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领导您好,我朋友肖某是云南西双版纳曼沙农场退休职工,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珍珠塘村女儿处探亲,不幸去世。其女将其土葬在珍珠塘村。因肖某是云南曼沙农场职工,按云南曼沙农场的殡葬管理条例,职工必须火葬才能申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只有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请问下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珍珠塘村是否是属于允许土葬的地区,冷水滩民政局能否开具肖某按规定可以土葬的证明。 盼回复为谢!
回文单位: 民政局 办理时间: 2020-12-07
内容:

尊敬的肖鸣慧女士:

您好!我局已收悉您的信件,对于您所咨询问题十分重视。

现答复如下:冷水滩区所辖区域内都属于火葬区,依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永政办发﹝2015﹞10号”,于2015年4月27日印发划定火葬区为“全市所有县区(含管理区、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均为火葬区,其中中心城区、县城城区、管理区城区为强制火葬区”;依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冷水滩区所辖区域内都属于火葬区,因死者肖某在冷水滩区火葬区内未火化,民政部门不能给予出具准许土葬的证明。

 

                               冷水滩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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