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关于医保使用 | ||||
收文单位: | 冷水滩区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2-10-11 | ||
来信类型: | 卫生计生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请问: 1、永州市冷水滩区内公司的职工医保,能否在梅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能否在乡镇卫生院使用?能否在村卫生室使用? 2、普利桥镇的居民医保,能否在梅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 | ||||
回文单位: | 冷水滩区信访局 | 办理时间: | 2022-10-13 | ||
内容: | 关于冷水滩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能否在梅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回复 吕布伟: 您反映的“关于冷水滩区职工医保能否在梅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使用,普利桥镇的居民医保能否在梅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网络问政,我局已收悉,回复如下: 一、参加冷水滩区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我区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梅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我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二、参加冷水滩区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我区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梅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我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非常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冷水滩区医保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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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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