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打窝船是否可用于垂钓打窝
收文单位: 冷水滩区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4-05-12
来信类型: 农村农业 办理状态: 已评议
信访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做为一位资深钓鱼爱好者,首先感谢政府最近发布的关于规范辖区内湘江干流重点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让我们这些钓鱼爱好者有了更多钓鱼的区域,真心感谢!!! 我是一名喜欢安静钓鱼,合法钓鱼的市民,认真查看了本次通告的所有条款,在这里想咨询一件事,因现在鱼基本不靠岸边,想借助打窝船提升海杆的垂钓距离,不知道使用打窝船代替手抛的垂钓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因为在此次通告中未提及相关的条例,所以想咨询下政府领导的意见,在此万分感谢!!
回文单位: 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间: 2024-05-15
内容:

关于“打窝船是否可用于垂钓打窝”的信访回复

 

 

阳波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辖区内湘江干流重点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冷政函【20241号)文件休闲垂钓区第二点“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以及其他水上设施离岸垂钓”。所以,在垂钓过程中不能使用打窝船代替手抛垂钓。

感谢您对冷水滩禁渔事业的关心!

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

2024515


相关附件: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