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农村户口残疾人是否能申请城里的保障房
收文单位: 冷水滩区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6-05-02
来信类型: 民政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的母亲80岁,因脑梗致双目失明,现已肢体开始瘫痪, 多次在永州三医院住院治疗,我的父亲82岁,也因尿结石引发尿毒症,以及小肠穿孔手术多次在永州三医院住院治疗,我和妻子都是听力残疾人,家境 清贫,租居着国家的保障房,家里还有两孩子在读书,父母年事已高,且母亲已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父亲自已照顾自已都已很困难,我想向政府为父母亲申请一套保障房,以照顾父母的起居生活,盼政府酌情解决
回文单位: 住建局 办理时间: 2026-05-08
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于您反映的公租房申请相关事宜,我中心高度重视,结合《冷水滩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25】1号)相关规定,现就您的诉求回复如下:
根据《冷水滩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保障对象相关规定,我区中心城区政府投资自建公租房保障对象为:本地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且住房困难的城镇户籍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您为当地农村户口,原则上不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考虑到您家庭实际困难,父母均无自理能力,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结合您的情况,建议您可尝试以城区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身份申请公租房。需特别说明的是,目前冷水滩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管辖的公租房房源紧张,暂无多余房源可供分配;永州市保障性住房中心现有文昌阁、重庆啤酒厂两处公租房尚有剩余房源,建议您直接前往永州市保障性住房中心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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