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6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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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永州市冷水滩区交通运输局于1984年撤县复市时成立,是主管全区县、乡公路及渡口、码头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以及全区公路、水路和城区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的区政府职能部门。
(一)承担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规划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和水路等交通行业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区场和交通运输建设区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区公路、水路运输区场及交通运输建设区场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城乡客运执法检查工作及有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农村公共客运交通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区道路运输管理和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辖区内公路交通工程建设;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交通设施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八)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九)制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措施、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一)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冷水滩区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法制股、财务审计股、政工股、党风廉政办、综治行管办、交通战备办、计划统计股、农村公路建设股、农村公路养护股、工会、行政审批中心12个股室,下设地方海事局、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路政大队、交通运输管理所等4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本级及下属二级机构地方海事局、交通建设质量管理监督站、路政大队。下属二级机构交通运输管理所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523.2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98.42万元,增长12.75%,主要是因为加大了对农村道路建设的投入及职工工资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2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3.2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2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26万元,占29.64%;项目支出2478.94万元,占70.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23.2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98.42万元,增长12.75%,主要是因为加大了对农村道路建设的投入及职工工资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3.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8.42万元,增长12.75%,主要是因为加大了对农村道路建设的投入及职工工资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23.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万元,占0.02%;农林水支出1010万元,占28.67%;交通运输支出2492.5万元,占70.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8.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2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0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9.96万元,支出决算为26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准确预计这笔开支,调整预算。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11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620.06万元,支出决算为59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准确预计这笔开支,调整预算。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9.74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准确预计这笔开支,调整预算。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45.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10、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90.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11、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0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12、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13、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67.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能预计到这笔开支,未纳入预算。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6.69万元,年终无决算。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将该项目支出纳入本部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9.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预算的9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74万元,减少8.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88万元,减少6.6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1万元,占41.4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44万元,占58.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21个、来宾1768人次,主要是省、市等上级单位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4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今年,全区“交通提速战役”重点项目计划实施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个,续建项目6个,完成投资3.6亿元。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完成33.111公里,完成投资1035.32万元。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完成28里,完成投资980万元。完成农村公路改造75.239公里,完成投资2638.64万元。危桥改造完成建设4座,完成投资298万元。完成渡口码头改造1座,农村客运招呼站50个。完成生命防护工程45公里。处置水毁等突发的重大道路安全隐患4处,完成投资20万元。完成区交安委交办道路隐患任务20处,全力落实冷水滩区创建3A景区外围标志标牌项目。刘郝公路全线13.8公里实施中修工程,完成投资295万元,常规公路养护清理路肩杂草105公里,清扫路面120公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浮桥运营维护费:确保了舟桥的正常运营及安全,维护了职工稳定,为市民的通行安全提供了保障,市民满意率达到98%以上。
(2)客渡船签单员补助:加强了渡船航行安全管理,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水上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确保我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有序地进行。2018年全区渡口无安全事故发生。
(3)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经费:系统年均正常运行率达到98.5%以上,提高了监管实效,预防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大力攻坚克难,重点工作强力挺进。今年,全区“交通提速战役”重点项目计划实施9个,其中新开工项目3个,续建项目6个。1-10月,实际完成投资3.6亿元,占年度投资任务的80%,项目实施数和实际产值同比均有一定幅度的提升。一是S348祁阳黎家坪经黄阳司至冷水滩马坪公路(冷水滩段):目前路基工程100%完成,路面基配碎石完成24公里,水稳底基层和基层完成20公里,四座桥梁下部结构全面完成。二是S237冷水滩珊瑚至东安井头圩公路(冷水滩段):目前已完成房屋征地及房屋拆迁工作。三是S217南镇-冷水滩公路冷水滩城区段(九嶷大道及永州大道快速公交及后续配套工程):该项目路基工程已基本完成,路面和桥梁下部构造预计12月完成。四是S237冷水滩杨村甸至马坪公路:目前已完成施工图招标、工可报告、施工图的初步设计、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区委常委会已研究同意启动开工建设,现正在研究具体的建设方案。五是祁阳至冷水滩一级公路市政配套工程(冷水滩段):目前已全部完成征地拆迁任务。六是机场大道、衡阳至永州高速公路、千吨级航道港口码头、冷水滩界牌至枫木井公路等四个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
(2)顺应群众呼声,民生交通得到强化。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攻坚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推进“四好农村路”和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截至10月底,全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完成33.111公里,完成投资1035.32万元;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完成28里,完成投资980万元;完成农村公路改造75.239公里,完成投资2638.64万元。危桥改造完成建设4座,完成投资298万元。完成渡口码头改造1座,农村客运招呼站50个。
(3)增强通行能力,养护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开展日常养护工作。重点对刘郝公路全线13.8公里的实施中修工程,完成投资295万元,常规公路养护清理路肩杂草105公里,清扫路面120公里。二是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生命防护工程45公里。处置水毁等突发的重大道路安全隐患4处,完成投资20万元。完成区交安委交办道路隐患任务20处,全力落实冷水滩区创建3A景区外围标志标牌项目。
(4)严格行业管理,安全态势稳步向好。全面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升级版行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积极开展汽车站公共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持续加大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大力开展“品质工程”建设,认真汲取京港澳高速“6•29”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强力推进“平安工地”、“平安车站”、“平安水域”建设,全区没有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坚持正风导向,党建引领深入人心。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为抓手,以强化两个责任为主体,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以规范各类补助发放为切入点,以完善管人管财管事、考核奖惩和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为突破口,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在全系统持续开展“强素质、正行风、优服务、树形象”创建活动,把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融入延伸到中心工作中去,行业整体素质得到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党建统揽和抓党建就是抓中心的意识和观念,在全系统得到了广泛认同,形成了自觉行动。
(6)夯实工作基础,综治维稳成效明显。承办并回复各类信访案件14件,按时结案率100%,回复率10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做到件件落实到人,件件代表满意;综治民调、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到位,民调成绩在全区排名前列。饮用水源地环保督察落实到位,涉及的运输公司旱厕改建、红星码头污水直排、红星码头加装护栏等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7)深入推进改革,依法行政提速增效。“放管服”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的战略举措,按照区里“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我局将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划归局行政审批中心,及时安排中心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保障办事人员力量。全年上报各类数据至信用永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11000多条。办理行政许可1353件,正确率100%,车辆年审1600余辆。切实做到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流程,实现群众办事便利。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9.66万元,增长179.32%。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年初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23万元,用于开展海事等业务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海事及公路养护等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