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3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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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贯彻执行本乡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本乡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乡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强化本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负责本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自然资源、扶贫开发、动物防疫、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科技和工业信息、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及财政、民政、教育、体育、旅游、文化广电、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六)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本乡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
(七)负责本乡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管理工作。
(八)充分发挥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作用。
(九)负责本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工作。承担人大和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管理服务、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网格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协调处理群众上访事项,办理群众来信,承办、督办、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等工作。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七)人大、纪检监察、人武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单位本级,不包含下级单位。
第二部分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60.4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27.42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支增加了131.89万元,增长19.83%:项目收支增加了60.2万元,增长23.8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6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0.4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6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42万元,占78.57%;项目支出313万元,占21.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0.4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27.42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支增加了131.89万元,增长19.83%:项目收支增加了60.2万元,增长23.8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7万元,增长28.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支增加了131.89万元,增长19.83%:项目收支增加了50.2万元,增长19.8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8.03万元,占39.16%。公共安全(类)支出1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万元,占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06万元,占1.25%。节能环保(类)支出18.02万元,占1.24%。城乡社区(类)支出57.95万元,占4%。农林水(类)支出727.56万元,占50.16%。交通运输(类)支出5万元,占0.34%。住房保障(类)支出38.97万元,占2.69%。其他支出(类)10万元,占0.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2.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5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3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73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994万元,支出决算为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1.009万元,支出决算为49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8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整,二是压缩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8.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7.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9.758万元,支出决算为5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核算口径不一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55.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1.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2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6.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8.97万元,支出决算为3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7.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6.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46%,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万元,完成预算的76.5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56.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的96.8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万元,占36.7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5万元,占63.27%。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5个、来宾886人次,主要是开会招待、上级领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68%。本年支出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8%。项目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合计的3.19%。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了顺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财政所内部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在具体工作中,财政所负责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相关政策的制定,牵头组织绩效考评工作,下达项目绩效考评通知,最后财政所形成预算绩效考评工作总结材料。
二是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当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从预算编制源头抓起,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意识,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农业产业不断壮大。1、粮食生产稳定增长;2、土地流转步伐加快;3、林业产业不断壮大;4、乡村旅游初见成效。(20分得分20)
二是项目建设成果丰硕。1、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2、新增项目效益初步显现;3、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20分得分18)
三是民生事业稳步推进。1、基础设施条件大幅改观;2、社会保障力度持续加大;3、社会事业全面进步;4、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推进。(20分得分18)
四是社会治理成效显著。1、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大力推进“平安高溪市”建设。(20分得分19)
五是自身建设不断加强。1、全面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2、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分得分19)(详见附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用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96万元,用于召开人大会议和招聘会,人数151人,内容为召开人大会议经费和招聘会交通补助;开支培训费6.85万元,用于开展发展新进党员培训以及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人数140人,内容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培训支出以及干部职工培训教育;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无相关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高溪市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