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0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区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党政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贯彻落实机关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区的人事考试相关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奖励、惩戒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八)负责执行机关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机关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表彰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指导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服务体系;参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和服务体系的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配合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担区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对区直单位绩效评估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信访股、人事教育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扶贫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人事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农民工工作股、劳动关系股(行政审批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股)、绩效考核和表彰奖励股等15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决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冷水滩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决算。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03.8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37.48万元,增长22.27%,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03.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303.84 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0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5万元,占73.13%;项目支出350.34万元,占26.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03.8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37.48万元,增长22.27%,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7.48万元,增长22.27%,主要是因为工资福利、日常办公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03.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7.6万元,占6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36万元,占34.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40.29万元,占3.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0.1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0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8.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67.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考核(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53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公务员招考(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05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1.18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03.288万元,支出决算为30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该科目,而决算数将人员经费分列了两个科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2.75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统计口径不一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的统计口径不一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
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5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0.29万元,支出决算为4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26.1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3.23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的5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5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3.2万元,减少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4.9万元,减少8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数量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80.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19.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0个、来宾2050人次,主要是接待各相关单位检查、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 万元,主要是过路过桥费、车辆保养维修费支出,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根据2017年预算情况制定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明确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跟进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完成本年度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申报专项支出两项,分别为劳动仲裁工作经费3.8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10万元。专项支出绩效目标为调解仲裁劳动争议、完善劳动关系;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至2017年末,专项支出绩效目标完成,项目经费全部用于调解仲裁劳动争议以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在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收入以内,保证人员工资福利的正常发放,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和区政府重点工作,确保人才就业等工作稳步推进。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3.16万元,降低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2.7万元,用于召开人社工作会议会议,人数105人,内容为总结一年来人社及就业工作,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开支培训费5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人数45人,内容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职前培训;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决算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