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6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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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供销合作社联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供销合作社联社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供销合作社联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研究拟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区供销社直属单位具体实施。
(三)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的统一归口经营与管理和农村供销社食盐委批;在资质认定范围内负责本系统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的业务管理与经营工作。
(四)指导各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区供销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参与流通,发展农业生产,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体系,预测相关的市场信息。
(五)指导和监督全区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具体抓好区供销社直属单位的资产经营、盘活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全区供销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引进、推广农业产销所需的新品种、新设施、新技术、推进科教兴社。
(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冷水滩区供销合作社联社部门决算仅包括机关本级决算,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供销合作社联社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冷水滩区供销合作社联社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29.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4.86万元,增长39.37%,主要原因是加速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支出、新增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而增加的信访事务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5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57万元,占93.47%;项目支出15万元,占6.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4.86万元,增长39.37%,主要原因是加速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支出、新增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而增加的信访事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86万元,增长39.37%,主要原因是加速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支出、新增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而增加的信访事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9.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万元,占8.28%;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7万元,占0.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8.35万元,占86.40%;住房保障(类)支出11.53万元,占5.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深化供销系统供销改革经费增加、及恢复基层供销社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项目支出(项)
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2%,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0个、来宾750人次,主要是单位之间学习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信访人员支出等。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供销社的安排,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高效完成。产出指标方面,全面恢复了各乡镇供销社的基层组织建设,完成6个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成立了全区“农合联”, 完成了市社下达的“供销惠万家”电子商务工程的建设任务数。效益指标方面,创造就业岗位50个,进一步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助力村民致富,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优良。此项工作,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得力,有序推进,顺利完成。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为优良,一是毫不动摇的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积极完成了市社下达的“供销惠万家”电子商务工程的建设任务数,2018年下半年正式成立了全区“农合联”。二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三是积极做好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96万元,上升120.00%。主要原因是处理原下属11个单位改制之后的历史遗留问题而增加信访事务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培训,人数0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