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30021/2019-0033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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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贯彻执行本镇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制定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镇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做好管理权限范围内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强化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负责本镇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自然资源、扶贫开发、动物防疫、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科技和工业信息、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及财政、民政、教育、体育、旅游、文化广电、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六)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本镇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
(七)负责本镇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管理工作。
(八)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行使职权,实行依法自治,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作用。
(九)负责本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工作。承担人大和政协联络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管理服务、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网格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协调处理群众上访事项,办理群众来信,承办、督办、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等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和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水利建设与管理、扶贫开发、动物防疫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
(4)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5)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实施国土资源、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等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7)人大、纪检监察、人武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决算由冷水滩区花桥镇人民政府本级构成,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23.4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55.05万元,增长33.23%。主要原因是工资、协税护税经费、乡村旅游设施建设资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等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2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46万元,占9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2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5.44万元,占53.07%。项目支出668.03万元,占46.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23.4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5.05万元,增长33.23%。主要原因是工资、协税护税经费、乡村旅游设施建设资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等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5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工资、协税护税经费、乡村旅游设施建设资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等资金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13.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0.39万元,占29.74%;公共安全(类)支出1万元,占0.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98万元,占0.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7万元,占0.05%;卫生健康(类)支出23.57万元,占1.67%;节能环保(类)支出18.85万元,占1.33%;城乡社区(类)支出89.93万元,占6.36%;农林水(类)支出819.77万元,占58%;;住房保障(类)支出28.26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57%。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公务交通补贴、协税护税经费、计生经费、乡村旅游设施建设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环境治理经费、扶贫资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等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19.32万元,比上年减少31.83%。商品和服务支出328.14万元,比上年增加123.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8万元,比上年减少87.21%。项目支出658.03万元,比上年增加169.6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82.35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68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57%。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111万元,支出决算为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成本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3.209万元,支出决算为33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成本增加、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95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1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15.88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1.158万元,支出决算为4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3.6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3.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9.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80.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247.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2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8.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56%,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人员经费42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28.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9万元,完成预算的68.81%,其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5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50.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3万元,减少6.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01万元,减少16.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4.99万元,占53.7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决算4.3万元,占46.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50.59%,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2018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6个、接待人次8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
2、制定工作方案。对照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高低适度、实事求是、讲求质量的原则执行。在绩效指标的设定上,科学合理设定指标体系,既便于考核评估,又具有可操作性。
3、完善奖惩措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共启动或谋划项目有:高标准规划建设敏村3A级景区;实施永州市海宽种养专业合作社果蔬基地建设;完成机关食堂加固维修和院内绿化工作;完成镇、村办公场地“白改黑”项目;整改、新建水冲式厕所11座;配合实施冷杨公路建设;完成8口骨干山塘维修加固工程,新打5口机井,新建拦水坝1处;规划花桥街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扎实推进饮用水工程,新架设自来水管道3700余米,整修自然水井3口,开辟新饮用水源2处;加宽道路20多公里,修复洪灾引起的道路滑坡6处,垮塌3处,安装道路凹凸镜6处,安装路灯40余盏。
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镇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镇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深化拓展“园区升级、城镇提质、交通提速、环境治理、脱贫攻坚、旅游升温”六大会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一、经济稳步发展。1、旅游业持续建设完善;2、现代农业建设体系转变;3、引导投资增加。二、镇容村貌持续改善。1、农村人居环境改善;2、城镇提质,积极推动环境治理;3、标本兼治,持续强力推进治水治路。三、社会事业持续推进。1、推进脱贫攻坚,突出抓好产业扶贫;2、推进民生事业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建设;2、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最后一道防线。
(详见附表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33万元,降低6.1%。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96万元,用于召开计生人员例会、人大会议,人数59人,内容为人大会议活动经费、人大代表误工补助等;开支培训费1.21万元,用于开展妇联主席培训班、党建+产业技术扶贫、入党积极分子等培训,人数88人,内容为培训车费、资料费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无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冷水滩区花桥街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第五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