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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冷水滩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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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梅湾街道办事处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梅湾街道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性活动,负责拥军、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区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3.负责管理辖区卫生、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和规划等监督、管理、服务。
4.负责综合治理、人口管理、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5.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调解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6.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8. 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上访事项及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梅湾街道办事处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社会管理综治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卫生健康与计生办5个内设机构和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管理服务中心5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
(二)决算单位构成。梅湾街道办事处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梅湾街道办事处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50.7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81万元,减少4%,主要是因为继续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5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0.7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5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45万元,占89.73%;项目支出200.3万元,占10.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0.7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81万元,减少4%,主要是因为继续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1万元,减少4%,主要是因为继续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0.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2.65万元,占89.33%。公共安全支出21万元,占1.0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9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万元,占0.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万元,占1.29%。节能环保支出1.77万元,占0.09%。城乡社区支出25万元,占1.28%。农林水支出31.38万元,占1.61%。住房保障支出96.69万元,占4.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8.5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5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23.8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所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96万元,支出决算为5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制隔离人数增加。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农村地区的生猪养殖进行退养及发放补贴。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违章建筑层出不穷,控违拆违难度不减。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利设施建设。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农村公路的保洁和道路两旁的杂草清除。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6.69万元,支出决算为9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拨款基本支出1750.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2.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3%,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7.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预算的95.7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预算的95.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4.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1万元,占100%。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1万元,主要是燃油及保养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降低2.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3万元,差旅费减少2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没有召开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1.7万元,用于开展富余劳动力培训,人数105人,内容为技能培训;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