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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30021/2019-00321 分类:  
发文机关: 冷水滩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8-23
名称: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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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19-08-23           来源: 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农业机械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和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作业等各项服务性工作。

(二)根据国家农机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农机化产业政策建议,执行落实国家农业机械惠农政策;组织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引导农业机械、畜牧渔业机械、植保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应用水平。

(三)研究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遴选与实施;指导农机行业的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四)抓好农业机械产品的开发,培育指导农业机械企业新产品开发,推动农业机械发展。

(五)参与农业机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维修管理。

(六)研究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管理农业机械抗灾救灾和农田作业油料补偿资金,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监督管理股、科教培训股。下设区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区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站、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本级决算及下属二级机构区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区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站、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第二部分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

第三部分 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08.64万元。2017年相比,增加375.4万元,增长28.16%,主要是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资金及人员工资福利资金等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0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8.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0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18万元,占97.34%;项目支出45.47万元,占2.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8.6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75.4万元,增长28.16%,主要是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资金及人员工资福利资金等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5.4万元,增长28.16%,主要是对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资金及人员工资福利资金等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8.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1651.1万元,占96.63%;住房保障(类)支出57.55万元,占3.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6.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2%,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67.55万元,支出决算为81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离。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3.25万元,支出决算为4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减非必要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务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16万元,支出决算为4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财政专项指标。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该项目年初预算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67.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财政专项指标。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该项目年初预算无预算,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级财政专项指标。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该项目年初预算无预算,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7.55万元,支出决算为5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3.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公用经费11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的47.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2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与上年相比增加1.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24万元,减少8.92%,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30.7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占69.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4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2万元,增长28.38%。主要原因是:工会专项支出拨款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无会议支出;开支培训费11.76万元,用于开展农机操作人员、水稻机械化生产技术人员等培训,人数1040人,内容为农机操作、水稻机械化生产操作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无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2.43万元,其中:货物2.4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附件2: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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