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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资格终审结果公示(第一百七十五次)
  • 2025-08-08 10:10
  • 来源: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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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州市冷水滩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

    安置资格终审结果公示

    (第一百七十五次)

    二○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在局三楼小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凤凰街道、曲河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人员资格认定终审会议,区自然资源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区征收办、区经管站、凤凰街道、曲河街道和项目指挥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根据永政发〔2019〕4号文件对春江二号地项目(26人)、湘龙铜业项目(4人)、111地块项目(26人)、天龙路项目(5人)、月岩路项目(1人)、2014年第一批次地块四项目(7人)、轻纺产业园项目(8人)、深圳硅谷项目(2人)、阳明大道项目(1人)共计80名申请人员的安置资格进行了终审审核,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通过人员名单(69人)。经审查,下列申请人符合安置政策规定,确认其安置资格,经公示后,若无异议,给予安置。

    (一)春江二号地项目(26人)

    安置政策: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何国际户2人:何国际、李兰妹

    2.何景明户3人:何景明、罗丽、何世霖

    3.熊冠超户1人:熊冠超

    4.熊小林户2人:熊小林、邓年秀

    5.何雷户4人:何雷、李芬、何东晋、何光耀

    6.何雨户3人:何雨、肖文淅、肖雅元

    7.何小明户4人:何小明、罗竹凤、何世杰、何丽娟

    8.熊国庆户1人:熊丽媛

    9.何建斌户2人:何智伟、何智琪

    10.熊保罗户4人:熊保罗、雷静、熊刚华、熊嘉怡

    (二)湘龙铜业项目(4人)

    安置政策:按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何大华户4人:何大华、熊淑芳、何丽娟、何铁明

    (三)111地块项目(22人)

    安置政策: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匡炳元户3人:匡晓玲、穆锦妍、穆锦程

    2.熊元清户1人:熊鑫

    3.朱龙林户1人:朱龙林

    4.熊月生户2人:熊月生、张玉娥

    5.熊花智户2人:熊花智、陈月娥

    6.熊宏云户1人:熊宏云

    7.熊翠玲户5人:熊翠玲、熊伟、李琴、熊思语、熊煜宁

    8.熊建国户4人:熊建国、王红梅、熊侦、熊莉

    9.熊丽娟户3人:熊丽娟、文天祥、文馨恬

    (四)天龙路项目(2人)

    安置政策: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邹丹依户2人:邹丹依、陈芮萱

    (五)月岩路项目(1人)

    安置政策: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熊忠元户1人:吴子怡

    (六)2014年第一批次地块四项目(3人)

    安置政策: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熊忠寿户3人:熊忠寿、刘满玉、胡翠英

    (七)轻纺产业园项目(8人)

    安置政策: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1.熊宏领户2人:熊宏领、席金娥

    2.熊运清户2人:熊运清、何春娥

    3.熊长安户4人:熊长安、周艳平、熊佳微、熊敏杰

    (八)深圳硅谷项目(2人)

    安置政策: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熊春华户2人:唐雨涵、唐轼晨

    (九)阳明大道项目(1人)

    安置政策:永政发20194号文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28万/人

    杨婷户1人:蒋艺晴(根据永冷政复决字〔2025〕101号,撤销第一百四十三次永州市冷水滩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资格终审会议对蒋艺晴在J-5项目中享受货币补偿安置17万元的认定结果)

    二、不通过人员名单(11人):

    (一)111地块项目(4人)

    1.冯春玉户3人:冯春玉、熊忠燕、熊忠誉(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2.熊花智户1人:熊四军(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二)天龙路项目(3人)

    邹四清户3人:邹四清、胡六英、邹文杰(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三)2014年第一批次地块四项目(4人)

    熊伦户4人:熊伦、罗小芳、熊逸轩、熊逸晨(集体土地上还有房屋)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拟安置人员的有关情况及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期: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

    受理举报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

    受理举报单位: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受理地点: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二楼215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伍0746-8366263

    受理邮箱:lstgtj@126.com

    永州市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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